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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倒计时!第九批国采,竞争格局更新
发布时间: 2023-10-26     来源: 赛柏蓝

第九批国采开标脚步趋近,大品种竞争仍在加剧。

01
第九批国采将开标
已有13个大品种过评企业数达10家及以上

距离第九批国采开标还有13天(11月6日开标),自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第九批国采正式文件以来,第九批国采又陆陆续续发布相关通知。

接下来,第九批国采需要注意时间点:



对于还没有申报的品种,目前来看,仍有机会。对于2023年10月30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药品,属于本次“采购文件-附表1-品种名称”,但未被列入“附表1-规格”的,相关企业可于11月2日17时前向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参加本次集采的申请,并提供药品批件、药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允许参与本次集采申报。

第九批国采药品将进行两次基础信息填报,即第一阶段系统将于10月24日0时-10月25日24时阶段性关闭;第二阶段系统将于2023年10月26日0时起再次开启,相关企业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填报。所有企业均应在2023年11月2日17时前完成信息填报。

期间,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企业进行了培训,介绍和解读《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的要点规则。第九批国采竞争日益加剧。

米内网数据显示,截至10月23日,已经有13个大品种过评企业数达10家及以上,2022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合计超过90亿元。

这些品种包括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11+0)、头孢替安注射剂(12+0)、缩宫素注射剂(11+0)、来那度胺口服常释剂型(9+1)、特利加压素注射剂(12+1)、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液体剂(16+1)、葡萄糖酸钙注射剂型(11+0)、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10+1)、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9+1)、阿奇霉素口服液体剂(10+1)、拉考沙胺口服液体剂(13+1)、卡贝缩宫素注射液(9+1)、磷酸特地唑胺注射剂(9+1)。

其中,还有近段时间因“支原体肺炎”屡上微博热搜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除原研辉瑞外,还有10家国内药企过评(具体见文末附件)。

第九批国采最多入围企业数为10家,也就是说,上述绝大数药企均有机会进入,价格战即将打响。

02
严查围标、串标
中选结果或将明年一季度落地

11月6日开标后,正式中选结果公布与集采文件大概率也将在11月公布,再参考往年国采3-4个月的落地筹备期,第九批国采有望在明年第一季度正式落地。

据统计,相比于前八批国采,第九批国采品种在公立医院的市场规模是最小的一批,但其接近4年的执行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是历年国采中最长的一批,中标企业将获得更确定的市场预期。

与此前一样,第九批国采最多允许10家企业入围,满足1.8倍熔断机制、大于等于50%的降幅以及单位可比价小于等于0.1元的三个条件之一,仍然是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的前提条件。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后,同品种还需计算最高与最低单位可比价比值,并对本次集采所有品种的比值结果进行降序排列,不同于往批国采“非前6名”的规则,第九批按照“前4名和后2名”划定,相关品种最高单位可比价企业将无法获得拟中选资格(降幅≥30%或单位可比价≤1元的除外)。

第九批对于合谋、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关注也在加强。

按照规则,当单位可比价相同时,能举报其他企业违规行为并在11月5日16时前提供相应实质性证据的企业,将获得优先顺位;除了同价条件下的优先顺位权,举报并提供证据的企业在选择备供地区时,与前一顺位企业交换选择备供地区顺位;提供证据的企业若涉及医药企业信用失信的,其失信自动修复时限也可相应缩短。

另外,第九批国采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申报,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以下四类情形的,涉及企业的实际申报数计为1家,如涉及企业独立或组成多个联合体进行申报,仅“单位可比价”最低的视作有效申报。



10月中旬,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山东调研集采产品落地执行等工作,再次强调各地医保部门和医药集采机构要强化集采各环节精细化管理,加强集采“量”的执行。不论正在执行前几批国采还是即将开标的第九批国采,企业在降价中选后的保供问题,同样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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