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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细则》 并推进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5     来源: 中国西部医药信息网





全省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安[2012]2号)精神,巩固和进一步强化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建立以法律和道德为基础的诚信体系,不断推进形成守法、公平、诚信、优质、安全的监管环境,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继续在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此,协会组织专家对2012年5月10日发布的《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要求(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如下。请有意愿参加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向本协会提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详见附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的诚信建设需求,现阶段采取自愿申请的形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诚信建设进度,适时向协会提出评价申请书。

二、协会对提出申请的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对申请企业组织诚信体系评价。

三、与已确认开展诚信体系评价的企业签订执行协议。受评企业应向协会缴纳现场评价工作经费(包括专家咨询费、食宿费、差旅费、通讯费等综合办公费、税金等)。

四、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现场评价工作按《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要求(修订)》及细则进行。

五、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各申报企业(会员或非会员单位)均可从协会网站下载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申请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连同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资料各一份报协会,由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价。

协会对现场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作出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意见,并在中国西部医药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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