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4月开始申报:首个丙类目录来袭,创新药、商保与患者可以实现多赢?
发布时间: 2025-03-19 来源: MedTrend医趋势
今年初,国家医保局宣布,2025年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将提前启动,申报工作将从4月1日开始(以往通常在6月),而整个目录的调整预计将在9月完成(以往通常在11月)。调整周期提前的主要原因之一,或许是为了确保丙类目录的首次发布和实施有足够的时间缓冲;因为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进行对接。另外,2025年医保谈判将首次引入“预申报”机制,预计在5月底前获得批准的新药均可提前进行申报,确保它们能在当年参与评审;这将直接减少因审批延误而造成的市场窗口期损失。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生物医药创新国,创新管线占比全球超30%;然而,创新药的销售额仅占全球市场的3%,形成创新能力与市场容量之间的显著不匹配。与此同时,相较于部分发达国家(如OECD国家)平均约20%的个人自付比例,中国个人自付比例27%的数字仍然较高。丙类目录是否能成为解决这些困境的钥匙仍需要市场和时间检验;但无论对于药企、医院还是患者,2025年注定将是颠覆性的开始。对于中国的创新药企而言,新药研发成功并获得批准仅仅是考验的开始。从药物上市、参与医保目录谈判,到专利到期,再到参与集采,最终还需面对仿制药的激烈竞争。这种状况也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2022年至2024年间,中国生物医药领域的投资机构数量从1500家锐减至500家,投资机构对于中国创新药的投资变得犹豫不决。面对医疗费用的持续攀升,仅依靠基本医疗保险(甲类、乙类目录)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且复杂的医疗保障需求。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总收入约3.48万亿元,支出为2.97万亿元,当期结余0.47万亿元。2024年12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官方首次提出“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其一,丙类目录内药品的报销依托商业健康保险支付,形成“商保专属支付池”。其二,丙类目录内药品的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保与药企协商定价”。国家医保局多次强调,丙类目录聚焦“临床价值高、创新程度高、患者获益显著,但超出‘保基本’定位”的药品(如CAR-T、基因治疗等),也是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举措。在历年医保目录(甲、乙类)谈判中,“降价”是核心议题之一,平均降幅最小50.64%。进入丙类目录,虽然也需经过价格谈判,但众多高价创新产品,例如CAR-T、PD-L1等,将有更广阔的商业利润空间。2、缩短研发回报周期,提振创新信心。丙类目录通过“国家组织商保谈判”,形成更合理的价格机制,避免企业因“以价换量”过度让利。国家医保局明确,丙类药品不计入医院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且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这意味着医院使用丙类药时,无需担心因患者自付比例过高触发控费预警,也无需优先使用集采品种。符合条件的丙类药品病例原则上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改为按项目付费。这一调整解决了DRG/DIP付费下高价药“用不起”的痛点,例如肿瘤靶向药、罕见病特效药等,医院可更灵活地根据病情选择用药。而对患者来说,最大的好处无疑是能够负担得起昂贵的创新药物。在中国,大多数人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其根本原因在于风险认知、经济能力、产品信任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复杂博弈。一方面,中高端医疗保险(例如包含特需服务)的年保费高达数千元,而重疾险(保额为50万元)的年保费则超过一万元。2024年,中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14元,这意味着如果将十分之一的收入用于购买保险,显然并不切实际。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数据,2022年中国人均消费支出为24500元,其中商业健康险的保费仅占2.1%,这表明大多数家庭更倾向于通过“应急储蓄”来应对风险,而不是通过保险进行风险转移。另一方面,根据某保险公司的调研结果,68%的消费者表示健康险的条款“像天书”,尤其是免赔额、等待期、既往症免责等专业术语。此外,当前市场上的百万医疗险并不能覆盖所有新上市的药物,其药品报销范围受到条款规定、医保政策以及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三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