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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接续品种,1.5倍、3倍严控价差,注射剂2元,首批36个品种被处置
发布时间: 2024-11-08     来源: 医药云端工作室

 

近日,一份关于国采接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函件在业内流出,该函件显示,“有些药品还有进一 步下调的空间 ,  少数品种在不同接续批次、不同地区间接续价差较大 ,  高价产品仍有相当销量 ,  削 弱 了“以量换价 ”效果 ,  对报价更经济的企业不公.....”。基于此,要高度重视价差风险,分类开展处置工作。该函件的附件部分,首次公布了1-5批国采接续的36个被处置的品种清单。
该函件对集采接续价差较大的品种,分为两种方式处置,第一种是在不同地区,依然采用1.5倍的价格阈值,同通用名同厂牌在不同地区的价差不得突破1.5倍,如果突破的需要主动降至1.5倍以内,拒不整改的可转为备选产品,备选意味着医疗机构不再优先采购,甚至失去了国采中选产品的采购量的承诺。
第二种方式是在同一地区,同通用名不同企业价差超过3倍的,需要自动降至3倍以内,否则享受上述“待遇”。注射剂以2元作为阈值,单支不超过2元的可不调整或低于2元的按2元托底。
值得注意的是,函件显示,“如按以上方式调整到全国范围还剩4家企业仍不能满足要求 ,  则以全国范围接续价格由低到高第4家企业的价格作为调整目标 。”
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价格治理一直在推进,此前主要是针对挂网药品价格进行治理,运用统计学上的众数、平均数、极值作为参考,采用国家监测价的方式来调整价格(后续将改为推送价)。对于集采品种,主要针对的是集采中选品种在非供应市场的挂网价,采用不高于中选价的1.5倍或最高中选价来调整、平衡同通用名下的在同一地区不同厂牌的价差。
而此次函件披露的信息来看,国采接续品种也存在价差过大的问题,尽管接续价格总体稳中有降,但还是存在不合理的价差,因此,价格治理的脚步并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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