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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类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发布时间: 2024-08-20     来源: 赛柏蓝

01

三类药品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目录管理指南》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这一药品配备目录管理指南,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与此同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国家和省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不受品规限制。


据赛柏蓝观察,江西这份文件对儿童用药、国谈药品、集采药品同时给出一品两规豁免是比较少见的。截至目前,主流的一品两规限制豁免,更多出现在儿童用药领域。


从2023年下半年至今,医疗机构用药的数量限制开始松动——截至目前,上海、四川、北京、山东济南明确取消医疗机构用药数量限制(点击阅读:多地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江西也提出,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的品规数应控制在合理范围。


不过,在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解绑的同时,执行时间更久的一品两规政策仍在稳固执行。


医疗机构对于医院用药数量的限制主要是依据原卫生部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年版) 》。


而一品两规源自原卫生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16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02

一品两规,大概率长期执行


据赛柏蓝梳理,在最新的文件中,多个省份仍然在强调一品两规政策。


比如,2023年7月21日发布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的品规数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人群、疾病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


湖南省卫健委2024年4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管理——其中之一即,按照“一品两规”有关规定,选择临床需要、疗效确切、安全性好的药品。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湖南这份全面规范医院采购的指导文件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基于三明医改的经验,“一品两规”是针对这样的现象:类似药品药名多、剂型多、规格多、价格乱,甚至同一药厂生产的同一药品,通过变换名称、剂量、规格,价格会相差数倍乃至数十倍,这完全取决于代理药品的不同医药代表的“公关”能力。


三明医改在药品采购中明确,同一品种只采购两个规格,不仅为医保目录“瘦身”,还有效预防医生在同样的药品下选择有回扣的高价品种。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回复,一品两规的制定背景和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品种、规格过多;二是中国医师用药水平普遍有待提高,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水平整体较低。


事实上,为了顺畅创新药进院,已经有专家提议取消一品两规限制。

 

但是,从一品两规制定的背景和原因来看,截至2024年,背景因素仍然没有大的改变。


不过随着同一通用名产品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达3家及以上不再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以及带量采购、DRG/DIP等政策的执行,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品规数有所缩减。


未来,一品两规政策也存在优化的空间。

 

03
一品两规豁免,儿童用药享最大利好


近来,国家卫健委已经放宽对一些药品的“一品两规”限制,特别是儿童用药。


2023年1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在遴选儿童用药时,可以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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