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即将结束,第八批国采31省执行时间公布,基本全国落地,第九批国家医保局方面已经传出消息:要抓紧启动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
01
第八批国采31省落地
大批未过评药品将撤网
7月2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宣布7月31日开始全省执行中选结果,至此,全国31个省市全部已确定第八批国采落地时间(31省具体落地时间见文末图表)。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安排,第八批国采7月落地。
综合各省公开通知,截至7月24日,第八批国采结果已在山西、甘肃、天津、海南、山东、青海、江西、河南、西藏、河北、内蒙古、广西、辽宁、黑龙江、上海15个省落地。
另有湖南、湖北、宁夏、福建、北京、云南、浙江、安徽、四川、陕西、江苏、贵州、新疆、重庆、广东、吉林16省已确定执行时间,将在未来一周相继落地。
具体来看:
湖南、湖北、宁夏:7月25日执行
福建:7月27日执行
北京:7月29日执行
云南:7月30日执行
浙江、安徽、四川、陕西、江苏、贵州、新疆、重庆、广东:7月31日执行
吉林:7月下旬执行
回顾第八批国采的落地工作,残缺规格招标挂网、公布中选结果执行时间、协调各中选企业产品挂网、安排医院提前清点库存,准备采购、确认当地配送企业、针对未中选产品的后续政策处理——撤网、降价、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均在推进中。
第八批国采在全国相继落地的同时,同通用名未过评药品的撤网工作、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的价格调整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
按照联采办统一要求,除了对低分子量肝素等未过评药品暂不作暂停采购处理,按不高于各地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中选价格挂网采购外,相关未过评产品都将面临暂停挂网。
例如,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关于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过评产品剔除的通知》,要求本批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过评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的,未过评药品于7月31日剔除挂网。
北京在《关于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8月29日前,医疗机构应按招采子系统安排完成非中选药品品种、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等调整工作,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8月29日0时起,招采子系统统一调整非中选产品信息、价格信息,按现行做法暂停相关未过评产品挂网,执行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
02
国家医保局表态抓紧启动第九批国采
国采下一步走向渐显
7月14晚,国家医保局官微发布消息,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考察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等。
施子海提出,要抓紧启动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优化完善采购规则,规范投标企业行为,防范潜在不公平竞争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要强化集采报量、采购、使用等精细化管理,加强“量”的执行,引导高价非中选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第九批国采在前几批国采规则持续优化的基础上,或将成为调整较大的一批国采。其中最核心的两个点可能是:采购规则优化,规范企业投标行为和加强量的执行。
采购规则优化,规范企业投标行为
第八批国采的明显规则变化主要有:一入选门槛稳定到4+1;二采购周期更加统一;三部分品种一主两备,还可以反选;四差比价新规;五备供中选产品挂网限价;六关注批文转让、围标等行为。
针对批文转让、围标等行为的政策规范和监管力度在第九批国采大概率会进一步加大。
在第八批国采中,文件已经规定:
申报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品种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该品种的申报;
若申报企业的申报品种通过药品注册批件转让获得,则批件转让行为发生时(含多次转让),相关批件转出企业须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且未被联合采购办公室列入当前“违规名单”;
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涉及企业中仅 “单位可比价”最低且居于入围企业非末位的获得入围资格;
申报企业、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如有以下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违规名单”,如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报价,排斥其他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 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
鼓励相关企业在集采过程中积极主动提供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证据,经查证属实,提供证据的企业若涉及医药企业信用失信的,其失信自动修复时限可相应缩短。
除以上举措外,还可能被纳入规范的行为包括:拆分转让药品批件、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企业同时申报一个品种、有的品种存在被中间商串通协同报价的风险、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加强量的执行
2018年12月至今,国家集采已开展八批,共纳入333个品种——每批集采纳入品种数量在25-61个之间,平均一批纳入42个品种左右,降幅在48%-59%之间。
进入2023年,对于集采中选产品的足量执行被高频次强调,预计这也是政策优化的重点方向之一。
7月14日发布的《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杳工作方案》指出,2023年的检查内容包括: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包括医保内控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
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度。
根据今年的集采文件,强化落实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国家医保局将定期通报各省份中选产品采购情况;加强中选产品供应保障。
更早之前,国家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严查药品耗材带量采购领域。
比如,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第九批国采如果仍然延续第八批的品种准入门槛,据华招医药网数据,截至7月6日,竞争厂家数≥5家且尚未纳入国采的品种已经有93个,且从销售额较大的品种来看,市场份额较为集中,一旦纳入集采,竞争激烈程度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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