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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网售解禁对行业的影响|研讨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9-06     来源: 医药云端工作室

9月4日,医药云端工作室在线举办了一场线上研讨会---《处方药网售解禁后对行业影响》,数十家企业上千人次参加了这场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基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8号令”)出台后,围绕各项新的监管政策对医药电商、实体药店的经营、以及工业企业的线上布局可能带来的影响作出了相关分析和研讨。

研讨会由医药云端工作室点苍鹤主持,现场连线了某企业医药电商平台负责人祝总、某药企院外零售团队负责人宋总,并对国内第一个处方药电子处方中心试点项目,连线了海南携力健康CEO张京雷。

研讨会针对监管政策、对行业各环节的影响做出了分析和研判,综合各研讨嘉宾、参会观众的留言互动,我们做出了以下归纳:

1、理解58号令,需要联系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综合解读

58号令是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框架下,对药品网络销售做出的监管办法,58号令并未突破现行的法律、政策体系,是对其的完善和补充。

《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是基本的法律政策支撑。并需要横向联系其他政策,比如药品经营监管方式、互联网医院准入及监管方式、处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才能准确理解该政策的出台及落地。

58号令终于以正式的监管政策文件允许处方药网络销售,这是顺应新时代的利好政策,也是药品监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的标注,意义重大。

2、58号令明确的内容及核心

1)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

事实上,无论是互联网医院还是医药电商,线上线下一致性监管的原则是一以贯之的。
先有线下实体药店/医疗机构,再有线上的平台;先有线下的业务服务/经营范围,再有线上的经营/服务范围。首诊必须在线下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只开展慢性病、常见病的复诊。

上述这些原则,不仅仅体现在58号令中,也存在于现行的各项政策中。

2)以“负面清单”的方式界定网络售药的范围

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这相当于用排除法或“负面清单”的方式允许除了上述7种药品之外,都可以在互联网上销售。这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的一次政策实践。

3)“先方后药”

58号令规定互联网销售处方药,必须先有处方才能在网页首页展示药品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这一条规定,在去年的“送审稿”中已经有体现,很多头部医药电商在去年就闻风而动,主动拥抱监管、调整运营流程,

此外,58号令对处方来源进行了相关监管,比如要求第三方平台、B2C需要与电子处方提供方应签订协议,以协议的方式来约束电子处方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8号令尚待完善的地方

1)处方来源、流转、支付的监管细则

处方来源是网售处方药中核心的一环,只有确保处方来源的真实、可靠,才能开展处方药网售活动。

从现行的状况来看,处方一般来自线下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目前国内有超过100万家线下实体医疗机构,拥有处方权的医师也超过200万名,而互联网医院也已突破2000家。

如何将上述庞大数量的线上线下医疗机构、医师整合在一起,进入线上售药平台?这涉及处方来源、流转、医保支付结算。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政策问题,还是一个系统问题。不管是医药电商、互联网医院,还是涉及处方、在线支付、药品监管的卫健、医保、药监等监管部门都需要统筹解决的实际问题。
可以预见,网售处方药解禁之后,更多的处方药企业跃跃欲试,都想将产品投入到线上渠道,但处方从何而来?这从来都是一个实际问题,企业、监管方无法回避。

相关前瞻网数据披露,目前中国医药电商行业的存续企业共7995家,其中B2C企业近6000家,假定这6000家企业都在线销售处方药,那么理论上将与100万家医疗机构、2000家互联网医院、200万医师对接,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据量,交互成本非常高昂。

市场期待有相对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来解决这一现实难题。那么,问题来了,这一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究竟如何“统一”?以省/市为单位?还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是以卫健部门/医保/药监牵头来做?还是以社会自发组成相应的流转平台?......这些问题可能在短时期内没有答案,需要后续一步步来探索实践。

2)B2C企业关于委托配送

58号令对B2C企业委托配送做了相应规定,要求对受托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签订质量协议,并对其进行监督,但具体配送要求有国家药监局另行制定。
B2C企业委托配送的情况,一般发生在O2O模式中,比如,消费者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上下单,药品由实体药店或B2C提供,但配送由美团、饿了么负责,这样一来,药品提供方与O2O企业就需要按上述监管要求进行质量体系的建设及监督管理。

这似乎意味着,美团、饿了么等O2O企业也需要注册符合GSP规范的医药企业才能开展业务?如果这样的话,O2O领域,将发生巨大的模式变化。当然,这一政策需要国家药监局出台相应的政策来明确,拭目以待。

4、58号令对行业各领域的影响

处方药网售的解禁,以及相关监管措施,一定会给相关的领域带来影响,总体而言,线上渠道被开辟,是利好,但对于线下实体药店而言,头部电商及平台方巨大的流量及运营优势面前,似乎也存在不小的挑战。

1) 对医药电商的影响

“先方后药”的规定,无疑对现有的运营带来挑战,并需要完善处方来源、流转等合规改造,成本注定是增加的、合规风险是加大的,对头部医药电商影响不大,但对于小连锁上线的医药电商而言,可能成本、风险的增加会带来重大影响,盈亏线需要平衡。

2)对实体药店的影响

实体药店也是分类、分层的。之前就有药店分类管理政策,对于硬件、软件、人员达不到要求的药店而言,处方药、中药饮片等产品都不能销售,如今处方药网售解禁后,在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的原则下,很多药店既然没有线下销售处方药的资格,那么也就没有线上销售的资格。

此外,就算通过O2O的方式解决此类问题,但需要对委托配送方进行相应的质量体系监督,也不是小连锁、单体药店玩得起的。

而对于已经和O2O企业合作的药店而言,就算建立了相应的质量体系和监管架构,管理成本也会蹭蹭上升,何况流量还在O2O企业那里,自己仅仅作为一个药品线下展示门店/仓库?这也是这部分从一开始合作就需要思考的问题。

3)对商业公司的影响

B2B、第三方物流公司、O2O等外来竞争对手的不断入场,对传统商业带来了挑战。B2B在“无秩序的市场”(注:另文撰写有秩序/无秩序市场)高歌猛进已经侵蚀了传统商业的市场,如今处方药网售解禁之后,根据政策,O2O可能都将升级成为GSP公司,在C端市场形成最直接的挑战。
当然,很多人依然拿药品是特殊商品这一“特殊性”说事,但如果药品都往专业GSP+O2O方向发展,药品的特殊性体现在哪?这也是值得很多持“特殊论”的人士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4)对工业市场渠道的影响

工业布局院外市场已经多年,有不少慢病、高值特药企业尝到了甜头。再加上集采、国谈双通道、慢病长期处方等政策的影响,几乎所有厂家都在考虑院外领域,其中,线上渠道是很多工业一直在尝试,但一直都处于投石问路或叶公好龙的状态。

首先是价格体系问题,如何区隔线下,特别是院内市场的价格,定价是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其次,是防窜货的考虑,渠道能不能很好管控,线上、线下渠道如何布局和协调,都是工业长期头痛的问题。

随着58号令的落地,处方药可以合法在线销售,给工业带来压力也带来机遇。工业的压力增大,因为你不做,总有人拿到货往线上投放、此外,压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新开辟的渠道你不可能永远坐视不管,市场在发展,渠道在变化,以不变应万变迟早要被市场淘汰。

工业需要建立一种以市场准入、医院准入、处方链路管理、渠道管控的多维度、立体化商务体系,但是,能具备这样视野和认知的工业又有多少?具备了这样的认知,商务架构如何重构、人才如何培养和引进都是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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