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医政医管局网讯,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要点》共13条,其中涉及医药企业的有防控用药品集中持续整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药代表备案动真格的了,严查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套取资金送回扣,重点聚焦医药企业使用票据和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等4条内容。
1、防控用药品集中整治持续:从严从重打击伪劣防护产品、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集中整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和医用防护医疗器械应急审批,严把质量关,加强风险管理,加大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工作力度。
2、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生产环节,严惩前置套取资金行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
重点聚焦医药企业使用票据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将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分工表,该任务将由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公安部配合,完成期限为12月底。
3、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挤出价格水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管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机制。
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检查。落实“一案多查”,密切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加强请示汇报与线索移交,争取提前介入。
4、医药代表备案动真格的了
文件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根据文件后面的任务分工表,其完成期限为2022年底前。这意味着,2022年以后,未经备案人员即使是在医院以外的地方做学术推广,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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