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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中药材硫黄超标以劣药论处
发布时间: 2013-12-11     来源: 和讯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之前公告要求,《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自12月起开始执行,浙贝母等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150毫克/千克,超限的中药材及饮片将以劣药论处,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硫黄熏蒸是中药材炮制中一项比较传统的工艺,用硫黄对药材进行熏蒸能够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可以使药物增白,其次还可以达到杀虫的目的,保证了药材的干燥性,也有利于药材的贮存。但有些商家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利用硫黄对药材进行反复熏蒸,熏蒸时间的延长和次数的增多会使药材中的一些有效成分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中药饮片的品质,对人体肝脏、肾脏等器官都有潜在危害。此次药典的修改,不仅是为了防止人体二氧化硫摄入过量,也是出于保证中药品质的考虑。

    业内表示,此举并非单一“动作”,其与之前发布的中成药提取物不能委托加工政策可谓双管齐下,或促进行业洗牌,使得药材、饮片等成本提高、投料来源规范,且或导致不少小企业关门。虽会促使生产成本增加,但可使得行业竞争更规范。

    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时表示,不仅仅是硫磺熏蒸,对其他中药炮制问题相关部门已经引起足够重视。中药饮片没有真正形成全国的大市场,比如说供安徽市场,就要按照安徽的炮制规范来做;供北京市场,就要按照北京的炮制规范来做,实际上带来的消极影响是比较多的,产地加工做起来就比较困难,不利于整个中药材质量的提升。“推进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形成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正在抓紧推进中,暂无时间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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