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05月26日 发布 |
|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要求,指导注册申请人编制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订了《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
关于收取202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举办2026
持续提升合规 智慧拓建高质 四川..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召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关于举办2026年度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
各药品生产企业: 2026年是我国..协会党支部组织党日主题学习会
协会党支部组织党日主题学习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