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药监局表示,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不得向上述7家药品批发企业购销药品。并要求7家药品批发企业及时与当地市(州)局或省局联系,否则,将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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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新修订的《中华人..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召开第七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第七..“两新联万家,党建助振兴”甘孜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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