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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3次危机 美国如何应对医患纠纷潮?
发布时间: 2016-07-18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从诉讼到调解,致力于减少医患纠结。

湘潭孕妇死亡案,出现戏剧性反转。再次推上民意风口浪尖的“医患关系”话题,折射出中国医疗深层矛盾和纠结。主事者能否早日着手擘画改革策略,解开医患纠纷死结,大家都在看。

放眼海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医疗事业最为发达的美国,爆发数波“医疗纠纷危机”。美国,面临如何处理医患矛盾的大难题!

有鉴于此,美国针对医疗纠纷制度的改革,独步全球。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医生道歉法纷纷出台。经验也好,教训也罢,值得他国细细观察,择善而从。

白色巨塔 医疗凶猛

每年,大约有三千万美国人走进医院,将他们的信任和生命一起交到医生、护士和医院管理者的手上。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

1999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推出报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建设安全的卫生系统》,第一次揭开“白色巨塔”背后不能说的秘密。每年9.8万国民死于医疗事故,占死因的第八位,几乎是乳腺癌、艾滋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总和;受伤或致残者数以万计,治疗费用290亿美元。

且看密歇根州66岁女士接受肾结石取石手术,器械未经严格消毒,她和20多位病友可能感染艾滋病毒。在她的余生中,必须每隔六周就要做一次检查。一次普通手术,带来如此大的风险。“他们的义务是让你获得健康,而不是疾病。”她愤怒至极。

通用汽车公司曾统计125万员工、退休人员和家属,有多少人遭遇过医疗事故。结论是,每年488人。“因为医疗事故,平均每天我们损失1到2名员工。”试想一下,如果通用员工每周工伤死亡这些人,那将是多大的丑闻?

和坠机事故不同,医疗事故悄然发生,一次只针对一个人,难以引人注意。病人丹尼尔自嘲:“如果我是一名白宫官员,在大街上遭遇抢劫受伤,这也许会登上《华盛顿邮报》。但是如果我因为住院治疗受伤,却无人知晓。”

混乱不堪的医疗环境,事故滋生的医院,让医生护士士气大受影响。一位护士说:“如果能够逃避责任,医院就会想尽办法掩盖真相。”44%的医师称:“院方不鼓励撰写医疗事故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不是视而不见,就是百般掩饰、敷衍了事,这和事故本身一样令人痛苦。“医疗事故是美国最严重的流行病!”受害人怒吼:“还我知情权!公布医疗事故真相,向我们道歉并给予赔偿。”

巨额赔偿 滥诉惊人

10年间,100万医疗事故受害者,让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感到恐惧,自己会不会就是下一次医疗事故的牺牲品?马萨诸塞州统计,本州住院死亡的风险系数,要比车祸高出200倍,比在化工厂工作或者坐飞机高出2000倍。

医疗事故的受害者,是否有权提起诉讼?一半以上的医生给予肯定的回答,而公众认为医生应该被告上法庭的比例高达七成。 

美国陪审团审判,没有医疗背景的陪审员同情原告,且大部分州采用惩罚性赔偿,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动辄上百万美元。1986年后,平均医疗纠纷赔偿额为200万美元。脑损伤最高赔偿金额高达1200万美元。

美国医学会调查显示,对100名医生提起的诉讼案件,从1980年的3.2件上升到1985年的10.1件。每位医生职业生涯中,有4.5次机会当被告。约有12%的案子以赔偿病人收场(医生败诉5%,庭外和解7%)。

医疗诉讼与日俱增,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认定“医疗过错”,约占诉讼费用60%。官司旷日持久、充满变数、不可预测,同样性质的案件判决可能大相径庭,轻伤多判屡见不鲜。滥诉者更是不乏其人,学者直言,在美国确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的医疗诉讼,或许只有3%到30%。

医疗诉讼,瘦了医生,肥了律师。美国医疗诉讼律师一枝独秀,以打官司不收钱,胜诉后再分成30%到50%,大肆招揽生意。让医生疲于奔命,瞠目结舌。

美国坊间传出笑话:医生在法院上班(出庭当被告),律师在医院上班(医院和病人纷纷求助于律师)。君不见,哈佛大学法学院高材生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律师,曾在芝加哥大学医疗中心担任法律顾问,收入比奥巴马高得多。

减少诉讼 调解优先

赔偿压力大,各州立法强制医生购买执业责任险。内科、妇产科、外科堪称重灾区。2003年妇产科医生保险费二十七万美元,超过年净收入,不得不改行,或者谢绝接生。宾西法尼亚和新泽西州,出现产科医生荒。

上世纪70年代,美国医疗事故案件激增,保险公司大幅提高保险费率(15%到30%)。创伤外科、产科医生付不起高额保险费停业改行,史称第一次医疗事故危机。

上世纪80年代,医疗保险公司入不敷出,但保险监督委员会明令禁止提高保险费,保险企业退出市场,第二次医疗危机爆发。2005年,第三次危机到来。保险费过高,保险服务不足,医疗机构和医师付不起保险费。12州深陷危机,其他30州也岌岌可危。《纽约时报》指出,医疗保险费迅猛增长,正成为美国医疗费用飙升的罪魁祸首。

如何应对一波波医疗危机?各州议会推行医疗、法律和保险等法律制度改革,修改侵权法律和诉讼规则,改善医疗保险政策,建立无过错责任医疗赔偿制度,探索非诉讼解决机制。

首先推行联合保险制度,要求本州所有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备用基金,帮助高风险医师获得保险。二是成立患者赔偿基金,所有医师共同出资设立备用基金,分担赔偿。

为了控制洪水般涌来的医疗诉讼,多州取消诉讼时效“发现规则”;为律师代理费设上限,减少其挑词架讼的诱因。成立诉前审查委员会,进行实体审查,防止患者滥用诉权。各州对医疗诉讼赔偿最高数额做出限制性规定,即限额赔偿。严格遵循实际损失赔偿,取消患者获得多重赔偿的规则。2003年,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上限定为25万美元,2006年,一向赔付高昂的德克萨斯州甚至将人身赔付上限也限定在180万美元。

为了加快解决纠纷,降低费用、避免诉讼、医疗调解和医疗仲裁等非诉讼解决途径,成为首选。与诉讼相比,调解和仲裁更专业、省时间、费用低、医患双方容易接受,广受欢迎。克林顿总统发布法令,大力鼓励推广。根据调查,如今85%的美国医疗纠纷采用调解。退休法官和律师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导医患双方尽快达成共识。

法律规定:将传统“过错责任”变成“无过错责任”。不以医疗过错为基础,保证遭受医疗损害的患者得到合理赔偿。依法吊销违法行医者或医院的执业许可证,通报公示受到处分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要求医师主动报告遭受的行政处分、民事判决或刑事指控。出现医疗错误,医生必须马上报告。最后大力推行患者教育,普及医学知识,缩短医患知识差距。

鼓励道歉 修复关系

上世纪80年代,一位美国女患者腹部手术后,遭遇严重的感染并发症。医生一直没有给个说法,二人对簿公堂。法庭上听到医生证词,她意识到,实际上医生已经尽了全力。赢了官司的她,告诉医生:“如果当初我能够听到你现在的这些解释,我肯定不会告你。”

医生道歉虽不能挽回已经发生的悲剧,但是却能把病患从黑暗中解放出来,给他们带来安宁,缓解愤怒和沮丧情绪。研究显示,医生越坦诚,越能够赢得病人的理解和信赖。即使发生医疗错误或事故,病人也容易原谅医生。

1986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保护医生在向病人解释并发症时所使用的道歉词句,不能将其用于证明医生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证据。2005年,参议员希拉里和奥巴马联合提出议案,将医生道歉法案推广到全国。

虽然议案功败垂成,未获通过,但全美近40个州通过类似的法案,保护医生道歉,不得作为呈堂证据。法案鼓励医生(医院)主动向病患公开事件经过,分析事件原因,真诚致歉,以缓解医患矛盾,减少诉讼。

2002年,密歇根大学医院推出与道歉法案相匹配的一整套行政措施。3年后,该院医疗纠纷总量降低了一半以上,平均医疗诉讼解决时间由原来的21个月缩减至不到10个月,医疗诉讼案平均赔偿金额下降47%,年均诉讼费用由300万美元降到100万美元。真是:医生道歉,一字千金!

美国诗人惠特曼说:“如果确有神圣的东西存在,那就是人的躯体。”医圣希波克拉底誓言:“不可伤害病患!”共同挑战病魔,医患团结,不要对立。期待未来的医患关系,多一点和谐,少一点猜忌,相互信赖,争取双赢。(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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