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其他
山西省食药监局曝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
发布时间: 2015-03-09     来源: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现对2015年1月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夸大产品功效;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通过虚假广告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其中,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较高的主要有: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生产的回生再造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4020744,批准的功能主治为:言语不清,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半身不遂等症。在广告中宣称该产品为中风偏瘫第一丹,血栓根一次全溶掉,一丸就见效,一百天告别中风和偏瘫。存在扩大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的行为,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生产的蓝美牌清清胶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528,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广告中宣称:2粒小胶囊、通便又清肠,面色红润气色足,睡觉踏实吃饭香。清清胶囊专门针对顽固性中老年便秘患者所开的药方,专门针对气血双虚引起的长期便秘,再难排出的顽固性老便秘患者,早上吃、晚上排只需两粒,肠道有多干净,人体有多健康。含有不科学的断言保证,存在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伪,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患病要及时就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

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