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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优化药价治理手段;天津启动中成药集采中选信息维护;河北公布新一批医用耗材挂网产品
发布时间: 2026-09-01     来源: 医药经济报

黑龙江上线两大药品
价格智能监管新功能

为持续深化药品价格常态化治理,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医药招采和价格治理职能,依托黑龙江省医药招采平台完成功能迭代升级,推出红黄标配套修正、外省价格自动比对记录两大数字化监管模块,以智能化监管手段扎牢药品价格管控篱笆,让药价红利直达百姓。

精准校准风险预警,红黄标配套功能实现自动修正。按照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黑龙江省医保局相关工作文件要求,黑龙江省全面实行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机制。前期日常核查中发现,部分医药企业药品质量层次信息更新不及时、填报有误,导致系统风险标识判定偏差,影响价格风险精准识别。针对该堵点,中心上线红黄标配套修正功能,企业在线提交药品质量层次变更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匹配资质信息、更新对应风险标识,实现数据一键同步、智能修正。监管“探头”校准调优,能够更加及时精准地发现异常高价药品,从源头避免不合理高价药品流入市场,守住群众用药第一道关口。

强化省际价格联动,新增外省价格比对闭环监管功能。依据黑龙江省药品挂网管理相关规定,外省价格自动比较闭环监管功能正式启用。系统对接全国药品挂网活跃价格数据库,以医保编码为索引自动开展跨省价格比对,抓取省外更低挂网、集采中选价格并完整留存比对台账,同步向相关企业推送预警提示,实现异常价格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平台严格落实省际价格差异化认定标准与逾期处置机制,对未按期完成自主降价的药品实行自动暂停交易管控,用刚性数字化约束倒逼企业合理降价,推动全省药品价格与全国市场合理联动,挤掉药价虚高空间。

智改数转构建长效监管体系,持续优化医药营商环境。两项智能监管新功能投入使用后,标志着黑龙江省药品招采监管从人工核查转向智能预判、线上闭环管理,补齐了质量层次信息校验、跨省价格动态监测的短板。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字化升级,不断拓展智能预警、自动管控功能场景,常态化开展挂网药品价格监测排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规范药品挂网定价秩序,以精细化、智能化监管维护公平透明的医药采购市场秩序,把药价降下来的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切实提升群众就医用药的获得感、幸福感。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天津启动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
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工作

近日,天津启动全国中成药联盟第四批(ZCYLM-2026-1)及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信息维护覆盖上述两个批次所有中选药品,未完成信息维护的生产企业需在2026年8月31日至9月6日17时期间,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完成操作,已完成维护的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具体操作指引可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官网“文件下载”栏目查询使用手册。

此外,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需在8月31日至9月8日17时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的“配送”栏目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提示,各相关企业需提前做好生产组织、货源储备等工作,保障全市医药机构中选中成药供应稳定,确保集采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如有疑问可致电022-24538156咨询。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河北公布第四十三批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和
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

近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第四十三批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及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相关规则同步发布。
本次结果覆盖经审核通过的挂网耗材产品及申投诉处置事项,申报企业可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耗材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挂网结果查询-挂网公示管理”路径查看自身产品挂网状态;医疗机构可通过“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目录查询”路径查询并采购本次挂网产品。

针对申投诉事项,企业可在子系统“公告通知”栏目查阅具体处理结果表。规则明确:主动申请降价且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按新价格挂网,未明确价格或不符合条件的需申诉补全信息;价格超同组平均价1.8倍的产品,降价达标后方可挂网,未达标者暂不纳入挂网范围。此外,挂网产品在外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需30日内申请调价,无法保障供应的产品需提前30日申请暂停挂网,存在商业贿赂、垄断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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