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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精准打击“网售减肥药”乱象
发布时间: 2026-05-27     来源: 健识局

2026年5月25日注定是医药电商不平静的一天。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的通知》,对网络实名购药、药师配备、处方审核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国家药监局解释了为何要发布这份《合规指南》:监管部门在日常监测、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品网售第三方平台、企业仍存在合规管理制度不完善、合规运行机制不健全、对合规管理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仍时有发生。

其实,这份《合规指南》是去年国家药监局征求意见稿的正式版。但是5月中旬以来,多家媒体报道了减肥药网售秒开处方等现象,质疑医药零售平台处方管理合规问题。《合规指南》的发布正好选在了这个节点,不论是否巧合,正式版的发布客观上对医药电商敲响了合规警钟。

处方药网售的全链条监管

正式版《合规指南》的行文,似乎都在有意无意针对近期网售减肥药的争议。因为“秒开药、秒出单”的效率,外界对医药电商平台在开具处方时人工智能的使用质疑声不断。《合规指南》中,就针对当前网络售卖处方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等问题,特别强调:网售处方药必须凭真实处方、实名制销售,禁止人工智能代替进行处方审核;不得引导消费者过度使用药品或不合理使用药品等。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副司长郑伟指出:《合规指南》明确了处方药网络零售需要遵循“凭处方、严审核、可追溯、控风险”的核心要求。

医药电商最为关注的处方药营销,国家药监局在正式版中采用了更严厉的措辞:从原先的“避免”,变为药品网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与治疗目的不符的药品,并举例不得以营销为目的的短视频发布、直播推广等方式,引发药品滥用的后果。药监部门还强调,药品网售企业应自觉避免将处方药以商品组合或套餐等形式向公众销售带来的风险。

在药品网售处方环节,《合规指南》还更加强化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

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国家药监局原本的措辞是“鼓励”,在正式版中改为了“应当”,特别明确要求第三方平台规范平台内处方流转和处方审核流程,并且应当及时识别、拦截通过平台流转的AI处方和虚假处方。

国家药监局指出,接下来会进一步强化第三方平台监管,将重点检查处方药的信息展示和销售流程是否合规,对禁售清单相关品种和易产生滥用风险的品种设置专门的规则。

而《合规指南》的发布只是第一步。国家药监局表示,接下来,药监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即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来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药品网售乱象,问题到底出在哪?

毫无疑问,《合规指南》的发布正好解决当前药品处方销售中存在的漏洞。北京医院药学部主任医师胡欣指出,《合规指南》更加强调了线上和线下处方药销售的一致性。新发布的《合规指南》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强调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但《合规指南》能完全解决如今的药品网售乱象吗?

医药电商平台蓬勃发展的同时,药品网售的乱象多次见诸于报端。药监部门只能要求电商审核处方,杜绝此前常见的没有病历、处方等资料的情况下就能开到药的问题。但是这张处方是怎么来的,医药电商平台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去年6月,中国青年网曾报道,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下单处方药玛巴洛沙韦时,仅需点选“流行性感冒”,并确认“已确诊此疾病并使用过该药,且无过敏史、无相关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后,就顺利开到了药。今年5月,减肥药网售的报道中,多家媒体也发现了类似问题:消费者既不用上传线下处方,更不用填报任何体重、血糖、血脂信息,只需勾选“线下已确诊疾病”,数秒就能成功完成买药过程。

电商平台往往具备互联网医疗资质,因此在网上买药,消费者实际享受了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的两道服务。根据《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互联网诊疗的开展不仅要实行实名制,患者就诊时还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留存相关资料,并判断是否复诊。

按规定,目前互联网医院只有在复诊条件下才能开具电子处方,这一原则一直没有变过。但怎么确认用户属于“复诊”,各平台其实是少了这一道手续的。导致药品网售乱象的,表面看是那一份电子处方本身,实质在于开具电子处方过程是否合规。很多首诊患者说自己有疾病,没有任何依据证明,就变成了“复诊”。

要杜绝处方药销售的违规行为,严格开具处方行为才最关键。要堵上这个窟窿,光靠管药的药监局和管钱的医保局是不够的,必须再加上管医生、管医院的卫健委才行。时至今日,业界还没看到卫健委出手的迹象,网售药合规的协同治理,尚缺这必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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