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山东省创新药物研发,进一步提升山东省医药产业竞争力,山东省食药监局印发《药品注册加快办理工作程序(试行)》,对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等6种情形的药品注册申请,在受理、现场核查和检验环节实行加快办理。
《工作程序》于2014年10月9日正式施行。同时为配合《药品注册加快办理工作程序(试行)》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省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药品注册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山东省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的效能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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