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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批国采接续,最新进展
发布时间: 2026-01-22     来源: 赛柏蓝

1-8批国采接续,公示原中选企业现行价格,将成为后续价格测算的重要参考。

01
价格指标是重中之重

1月19日,河南、江苏、广东三省医保局发布1-8批国采接续的最新消息,1-8批国采接续进入原中选企业现行价格确认阶段。
公告称,采集前8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除胰岛素外)在各联盟地区中选企业正在执行的价格,现将数据采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到1月21日。

公示特别强调,若同一家企业有多个价格正在执行,取其低值。此前,赛柏蓝了解到,经历前期的价格治理,集采接续中选产品价差普遍在3倍以内,考虑价格治理的影响,在计算询价基准时,相关部门大概率将尊重现实,以当前的价格进行计算。

公示后的价格将结合国际价格、互联网药店价格以及同类品种等信息,在接续采购相关测算和询价报价中应用。

价格的测算是重中之重,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竞价模式下,最高有效申报价是企业报价的第一参考指标。在询价机制之下,“最高有效申报价”“询价基准价”亦是灵魂元素。

从询价模式的流程来看:最高有效申报价是价格上限,询价基准价是价格下限,符合报名条件、报价在这一区间的企业均可中选,至于采购量分配,在开放按厂牌报量的基础上,将根据量价挂钩的原则进行,将企业的报价与带量比例阶梯式挂钩。

这两个参数的设定既需要有效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又需要有效引导竞争。相关评论称,参数设定过高可能导致集采效果不明显,参数设定过低则可能最终与竞价模式异曲同工。

02
如何影响后续集采走向?

1-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接续以来,话题度居高不下。

不到3个月的时间,1-8批国采接续经历了江苏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接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开启1-8批(第6批胰岛素专项采购除外)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接续采购工作;2025年11月5日起,江苏省招采子系统面向企业开放信息填报通道,11月17日16:00停止填报,审核通过的各厂牌药品信息将作为本次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2025年12月18日,在业内传出报量文件后,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率先公开《关于组织医疗机构填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接续相关药品需求量的通知》,通知明确,12月19日正式启动医疗机构报量,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并于12月29日前提交数据;12月30日(周三)17:00前,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审核工作。

此次公示后,1-8批国采接续可能进入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从规模来看,据风云药谈此前统计,1-8批国采接续,317个产品涉及标的4943个,涉及企业可能超过1000家;从采购周期来看,1-8批国采接续的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和第十一批国采的执行到期时间一致——长达三年的采购期,为参与企业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预期。

最终结果可能如何?

延续第十一批集采首次开放按厂牌报量,1-8批国采接续也开放了按厂牌报量,赛柏蓝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虽然在开放按厂牌报量之后,医疗机构理论上可以选择符合基础条件(过一致性评价)的任何一家企业,但是在理想情况下,基于临床稳定性的考虑,医疗机构会选择原中选企业,也相信医疗机构有这样的定力。当然,也不排除有一部分的医疗机构会基于厂家在报量阶段开展的工作进行厂牌的替换,但是预计这种情况不会特别多。

至于企业的报价,预计成本结构、产能与供应链、产品组合与生命周期、竞争格局分析,以及长期战略目标——是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还是长期市场份额最大化,将是企业重点考虑的因素。

按厂牌报量+询价机制之下,总体的机会可能向综合实力强、供应稳定的原中选企业倾斜,与此同时,光脚企业也有望分一杯羹;而品牌的作用和销售能力的重要性也有所提升,预计总体的市场格局将保持稳定。

如果国采统一接续+创新性的询价机制最终如期实现减少价格内卷,稳定行业预期;保障临床用药的稳定与多元;提升政策的统一性与连贯性;引导产业向“质价平衡”与可持续发展转型等预期,询价机制的稳定使用有望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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