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药品立法改革即将进入三边对话阶段,其中一项关键议题是“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Unmet Medical Need,简称UMN)的定义。在近日奥地利举行的2025欧洲健康论坛上,监管和行业专家们展开讨论,强调该定义将对制药行业研发方向、药品激励政策以及患者用药可及性产生深远影响。
定义可宽可窄,但影响深远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盟行政机构)在2023年发布的新药品法草案中对UMN 给出了较窄的定义,即针对无药物治疗的疾病,或尽管有现有疗法但仍有高发病率或死亡率的疾病。欧盟委员会还提议,解决UMN的药品应显著降低发病率或死亡率。
相比之下,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盟立法机构,相当于“下院”)的草案扩大了定义范围,纳入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要素,如生活质量以及经济负担。
而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欧盟立法机构,相当于“上院”)则采用了与委员会类似、更侧重于临床标准(如发病率和死亡率)的较窄定义。
定义不仅仅是个文字问题,还会牵扯到药品开发、注册乃至市场表现的全生命周期。目前,UMN一词由监管机构自行解释,并用于判断药品是否符合孤儿药资格或有条件批准上市。EMA首席医学官 Steffen Thirstrup 表示,UMN通常被理解为某种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无治疗方案,或现有疗法不足。此外,若定义模糊不清,可能会导致欧洲法院耗费大量时间处理制药企业因不满监管决策而提起的诉讼。
此次立法改革旨在更清晰地定义UMN,部分原因是新法计划引入新激励措施以奖励针对UMN的创新,包括增强监管数据保护和延长市场保护期。此外,PTC Therapeutics的高管Thomas Bols强调,在定价和报销流程中,UMN的认定可增强药企的立场,从而直接影响经济利益。
EMA很可能会出专门指南,业界倾向较宽定义
无论最终定义如何,预计最终法案都将要求 EMA 制定相关指南。
专家们倾向于不采用过窄的定义。Bols担心狭窄定义可能会排除对患者而言特别重要的要素,而这些要素可能不符合监管机构或政策制定者的标准。他还反对“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例如优先考虑无可用治疗方案的疾病,而忽视现有治疗方案效果不足的疾病。长远来看,刺激企业过度聚焦于某些个别领域将造成不可知的风险。
Bols以艾滋病(HIV/AIDS)为例,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许多人因缺乏治疗选择而死亡,到如今现代药物可良好管理该疾病。他质疑,如果回到过去,何时会认定艾滋病领域UMN较低,是两年前还是十年前?
代表监管的Thirstrup 也同意较宽定义更可取,但也指出无论定义多么包容,总会有一些患者被排除在外。同时他也认为企业不应浪费时间开发不必要的产品。例如,尽管高血压有多种治疗方法,但仍有患者患有无法治疗的高血压类型,然而制药公司仍在投资开发“Me Too”高血压药,这从社会角度是“不可接受的”。
Thirstrup表示,EMA在起草指南时将与利益相关方合作,纳入医疗专业人员和患者及消费者的意见。
我国和美国药监的定义
检索识林数据库可知,尽管UMN频频见诸于中美多个法规指南,但我国纲领性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均未定义UMN。笔者能找到的最相关的,是2019年11月发布的《临床急需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
“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 无批准可用的治疗方法。
2. 有可用的治疗方法:当一种疾病存在可用的治疗方法,如果新的治疗药物能满足下述条件之一,通常也被认为可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1)与现有疗法相比,对疾病的预后有明显改善作用;
(2)用于对现有疗法不耐受或无疗效的患者可取得明显疗效;
(3)可以与现有疗法不能联用的其他关键药物或治疗方式有效地联用并取得明显疗效;
(4)疗效与现有疗法相当,但可避免现有疗法的严重毒性,或降低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或显著改善病人的依从性;
3. 解决新出现或预期会发生的公共卫生需求。”
不过这段表述在该指南落地版本《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已被删去。
FDA的UMN定义可以在2023年11月的现行《关于严重病症的加快审评计划 - 药品和生物制品》找到:
An unmet medical need is a condition whose treatment or diagnosis is not addressed adequately by available therapy. An unmet medical need includes an immediate need for a defined population (i.e., to treat a serious condition with no or limited treatment) or a longer-term need for society (e.g., to address the development of resistance to antibacterial drugs).
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是指现有疗法无法充分应对其治疗或诊断的病症。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包括针对特定人群的即时需求(例如,治疗没有治疗方案或治疗方案有限的严重病症)以及社会长期需求(例如,应对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巧合的是,这个定义在2024年12月发布的指南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也被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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