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北京等十省(市)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北京等十省(市)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国药监药注函〔2024〕97号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你们关于申请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你们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请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4〕10号)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编辑:章乐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举办2026
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召
关于举办2026年度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
关于相关收费标准的公示
协会党支部组织党日主题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