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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 | 常用止咳药,列入二类精神药品
发布时间: 2024-05-09     来源: 健识局

5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调整精神药品目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指出,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同时,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右美沙芬是一种在临床上有显著疗效的止咳药物,长期或超量服用,容易成瘾。国家药监局曾于2021年底出台《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后,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禁止网售。 

而咪达唑仑则是一款长效镇静剂,同样容易引发青少年的滥用。根据美国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到2021年,加利福尼亚州有16人在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注射强效镇静剂而导致死亡。

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显示,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次右美沙芬、咪达唑仑监管等级的升高,无疑是中国完善精神类药品监管体系的举措。2023年4月,国家药监局等多部门将苏沃雷生、吡仑帕奈、依他佐辛、曲马多复方制剂等多款产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截至5月7日下午,在常用电商平台上仍能见到不少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在售,处于可直接购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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