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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耗材进医保目录:非独家常规准入,独家谈判准入,上海本土企业有优势?
发布时间: 2023-07-12     来源: 医药云端工作室

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已经常态化、制度化,其取得的工作经验也开始为创新高值耗材所借鉴:非独家常规准入、独家谈判准入,上海开始在这一领域实践。

7月10日,上海市医保局发布《上海市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显示,上海市将逐步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用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水平,满足群众对新技术、新耗材的高品质医疗需求。

具体准入办法是,非独家高值耗材纳入常规准入范围,经专业组评审确定甲乙分类、限定支付范围等;独家高值耗材纳入谈判准入范围,通过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纳入“乙类耗材”管理。

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导向、保障需求。逐步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用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水平,满足群众对新技术、新耗材的高品质医疗需求。

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总量控制、严谨测算,合理确定医用耗材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

坚持探索创新、提质增效。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引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价值;通过绩效支付,引导临床规范使用医用耗材。

坚持部门合作、协同高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坚持集体审议,把握医学学科、医药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专家评审,确保医保准入决策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纳保范围


(一)遴选范围:纳入医保支付遴选范围的医用耗材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有效、临床必需、价格适宜且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医用耗材;

2、近年本市有采购量且不属于国家明确不予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

3、与本市经济水平相当省市已纳入医保支付或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部门推荐的医用耗材。

上述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应性和基金可支付角度,可以理解。第二个条件则是将在上海已经有采购作为一个条件,那么刚获批上市的创新高值耗材才挂网没销量,或者还没挂网怎么办?第三个条件,则可以隐约看出上海市本土企业具备了政策上的先发优势(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部门不是不可以推荐外地的,但推荐本市企业是大概率)。

(二)准入办法:非独家产品常规准入,独家产品谈判准入

1.常规准入。非独家高值耗材纳入常规准入范围,经专业组评审确定甲乙分类(“甲类耗材”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办法支付;“乙类耗材”先由参保人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办法支付)、限定支付范围等。

2.谈判准入。独家高值耗材纳入谈判准入范围,通过谈判确定支付标准(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总和)和限定支付范围,纳入“乙类耗材”管理。

上述两种准入办法只是确定了准入的思路,实施细节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是否采用药品非独家竞价的方式?设定一个“信封价”,企业各自报价,价格低于“信封价”就以最低的报价作为支付标准,如果都高于“信封价”则竞价失败,该品种不纳入目录。不得而知。

工作程序: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工作分为准备、评审、谈判、公布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市医保部门梳理医用耗材支付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定耗材纳保的原则、范围、程序。
(二)评审阶段:评审阶段分为综合组和专业组评审。
综合组专家论证耗材纳保工作方案,确定评审技术要点,形成常规准入、谈判准入耗材条目的建议名单;专业组专家对建议常规准入耗材条目进行评审,确定常规准入耗材条目。
(三)谈判阶段
市医保部门组织医用耗材企业按要求提交谈判材料;组织测算专家根据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价格测算,形成测算底价;组织谈判专家与企业开展谈判,明确支付政策,同步确定支付标准。
(四)公布
评审和谈判结果经审议通过后,对外发文公布。

专家构成及职责


(一)评审专家
综合组专家由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加医用耗材医保管理的临床、卫生经济学、公共卫生管理、医保管理专家组成。专业组专家由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推荐。
(二)测算专家
由医保管理、卫生经济学、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从医保基金影响和卫生经济学评价两方面对谈判耗材提出评估意见。
(三)谈判专家

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企业进行现场谈判。

监督机制


(一)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邀请纪检部门对准备、评审、谈判、公布等关键环节监督。
(二)完善内控机制
明确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制定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耗材纳保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三)强化专家监督
建立专家负责、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所有评审、测算工作全程留痕,确保专家独立、公正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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