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重庆41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时间: 2014-05-30     来源: 法制网

    41家公立医院试点进价卖药

    取消药品加成后,另收的药事服务费个人只承担小部分,医疗费用总体下降。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以药养医,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重庆开始在部分公立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通过收取药事服务费来补偿医院因此导致的收入下降。

    目前试点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了20个区县,涉及到41个医院。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政府报告了重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

    41个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目前,我市已经在20个区县的41个公立医院试行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以药事服务费的方式补偿。

    所谓“药事服务费”,是医师和药师知识价值、劳动价值的体现,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途径。建立药事服务费制度,目的是为了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利益机制上规范诊疗行为,杜绝无序用药、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我市医保参保人员的药事服务费由财政、医保、个人三方承担,参保人员每门(急)诊人次(疗程)次均药事服务费由个人承担2元/人次,剩余部分由财政和医保各承担50%;参保病人出院次均药事服务费由个人承担10%,财政和医保各承担45%。非医保人员、非本市医保参保人员、未出示社会保障卡等就医凭证的本市参保人员由个人全额承担“药事服务费”。

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