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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药品”开卖,又有新要求
发布时间: 2022-11-22     来源: 第一药店财智

今日(11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四类药品”购药者的核酸检测流程做出指示:

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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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药品”又禁售了

近段时间以来,以连花清瘟、板蓝根为代表的感冒药卖断货的新闻频频上热搜。

一方面,随着秋冬流感季节到来,感冒药需求有所上升。另一方面,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进一步催化了居民对感冒药“囤药”热情。

而与市民对感冒药旺盛需求正相反的,是部分涉疫地区对于“四类药品”的“冷处理”——随着近期部分地区疫情反复,多地再次加强对“四类药品”的管控措施。

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全市零售药店线上线下暂停销售四大类药品的通告》,要求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包括网络销售),暂停销售药品目录参照“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内种类。参考今年2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该目录内药品有近700个。

11月20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所有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卫生室暂时关闭,不得接诊和出售药品;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含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品。执行期限暂定5天,至11月25日24时止。

除此之外,浙江省东阳市、河南省漯河市亦提出全市零售药店暂停上述相关药品销售。

连锁运营管理实战专家欧婷老师向《第一药店财智》表示,“四类药品”的全市禁售,对患者用药产生不小的影响,欠缺人性化,不符合“小病到药店”的便利性要求。而普通感冒、咳嗽等患者去医院,一方面增加感染风险,另一方面也容易增加医疗机构的压力。

与此同时,其防疫效果或许也不如预期,她直言:“‘四类药品’下架,或迫使药店‘下有对策’。懂药理的药店人,可以向有需求的顾客销售中药,如用柴胡、水牛角退热,也可以用大量清热解毒、抗病毒的中药来解决,但容易有安全隐患,毕竟药店人不是医生。”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药店财智》以“四类药品”禁售地区为收货地址,尝试在某医药电商平台购买目录内药品,在填写个人防疫相关申报信息后,即可下单购买。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线下禁售而线上购买畅通无阻,可能会造成“四类药品”购药者监管漏洞,与精准防疫的初衷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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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优化“四类药品”管控

如何在保障患者用药需求的前提下,实现科学疫情防控?《第一药店财智》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多地更新了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指引。

今年7月,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作出调整,分别针对常态化管控期间以及出现本土疫情两种情况提出不同管控要求。

具体来看,在常态化防控期间,零售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无需实名登记报告。当出现本土疫情时,零售药店应当立即启动自动响应和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保持“分级管控”措施,仅对中高风险地区要求暂停销售《目录》药品,面对必须服用《目录》内药品者,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的规范要求用药或指引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升级,不少地区在对“四类药品”管控上越来越精细,往往避免“一刀切”禁售措施,尽可能保证辖区零售药店正常营业。

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此前在《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四类药品”的,应当通过“京药通”平台登记购买人员信息后方可销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错报。对于封控、管控区域所在地区应当提级管理,应当要求购买人员先进行新冠抗原检测,结果阴性时,方可向其销售“四类药品”。

北京某连锁药店负责人透露:“目前北京没有禁售‘四类药品’,封控区购买前需要先测抗原,并登记,保证72小时内核酸阴性,则不会被弹窗。”

在上海,市民凭借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将身份证信息及人脸识别信息上传至药监系统,并扫描填写包括姓名、住址、病症类别,选择品类药物、药师审核完成即可购买;抗生素则需要处方、编号,药师及店员审核通过后可购买。长沙某连锁药店负责人同样表示,目前没有禁售“四类药品”,但市民在购买相关药品之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否则会收到防疫提示语。

“这些地区‘四类药品’可以销售,但是销售时有规定的手续,通过实名登记、上传画像加上核酸证明,这样既不影响患者正常用药,也方便出现异常时追溯到相关人员。”欧婷认为,上述地区对于“四类药品”的管控更加人性化,“在此基础上,希望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完善,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时,能够有更简化的手续,规范的同时又能减轻药店的工作量,释放出更多人力去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

 

疫情防控二十条新规中,取消次密接、密接及入境隔离期缩短调整等,预示着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将是趋势所向。在各项新规的指引下,接下来,北上广长沙等高线城市针对“四类药品”的精准管控措施能否得到推广,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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