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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个大品种开始报量,纳入河南、广东、重庆等13省药品集采(附名单)
发布时间: 2021-11-08     来源: 医药云端工作室

11月5日,河南省医保局官网挂出一则公告,计划由河南牵头的13省(市、区、兵团)组成省际联盟,对44个药品展开集中带量采购。

这13省包括:河南、内蒙古、江西、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

十三省(市、区、兵团)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合采购日常工作,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公告显示,这44个品种都有一个代表品规,并附带该品种的临床常用规格1个到5个不等,申报企业无临床常用规格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计划集采的44个品种如下表所示:


表格数据来源:河南省医保局官网

公告显示,参与联盟采购的省(区、市、兵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报名成功的企业名单,参考历史采购数据,合理填报采购周期内需求量。并根据采购规则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此次集中采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为12个月。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予以延长,延长采购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强调了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重要性。依据该评价制度,申报企业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或在各省份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不得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在联盟省(区、市、兵团)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相关品种不得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信息显示,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以省为单位、以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主体,全面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截至2021年1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制定了落实信用评价制度的具体政策,公示了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信用评价操作规范和裁量基准。

截至9月中旬,有5家企业因“回扣”金额高或失信影响大被相关省份定为“严重”失信,相关医药产品被当地中止挂网采购;有14家企业存在给予“回扣”等失信行为,按规则被定为“中等”失信,相关医药产品被“亮黄灯”,在医疗机构下单采购时,平台会给予风险警示;有50家企业失信情节较为轻微,被定为“一般”失信,受到提醒告诫。(相关报道可戳:五家药企“严重”失信,国家医保局就信用评价工作答记者问)

企业应注意几个时间节点:
未注册企业申请账号时间:2021年11月13日前。
办理CA数字证书时间:2021年11月13日前。
企业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11月9日8:00--14日18:00。

13省药品集采实施方案未公布,应该在后续的公告中披露,医药云端工作室也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报道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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