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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印发
发布时间: 2021-10-26     来源: 医药云端工作室

医院作为药品营销链条上的终端机构,对于药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大型医院的评审标准发生变化,比以往更加细化,其中一些条款也将影响临床用药。因此,药企需充分了解医院方的需求,知己知彼,加强院企合作。

10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作出了解读。

此前,为指导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促进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健委印发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为指导各地充分理解和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做好医院评审工作,指导医院利用《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

国家卫健委表示,《细则》是评审标准配套文件,是各地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和医院加强自身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细则》进行调整,报国家卫健委备案后施行。

据介绍,《细则》是对《标准》的解读和细化。一是明确了评审结果判定要求。明确各等次总得分要求和第二部分得分要求由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规定了第三部分的最低得分比例。

二是对《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说明。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评审前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明确了第二部分的指标选择原则、数据采集原则、评分规则、数据核查原则,为各地评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三是对《标准》现场检查部分的183条标准逐条进行概述和解读,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理解和掌握。对标准逐条拆分和细化,提升评审工作精细化程度。同时,针对每条标准提出了现场评审方法建议,为各地开展现场评审提供指导。

国家卫健委表示,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参照《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特点,尽快制定本省(区、市)的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报我委备案后施行。医院要将《细则》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运用《细则》指导医院的建设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强化日常管理,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细则》,为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和利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各卫生行业组织和各级各专业质控组织要认真学习掌握《细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培训指导,为医院评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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