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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2014年着力全面推进中医药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 2014-01-20     来源: 医药界
今年的中医药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统领各项中医药工作,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实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中医药系统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科学谋划中医药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大力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着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
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布局、新目标对中医药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医药发展承载的内涵、外延也远远超出了医疗卫生属性的范畴,涉及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需要我们深化战略研究,对中医药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整体谋划。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未来发展的需求和趋势,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研究提出发展中医药的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步骤以及战略措施。另一方面,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中医药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按照国务院《若干意见》的任务要求,推动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使中医药发展成为国家战略。
着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我国首个指导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全面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作为八项主要任务之一,这是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和范围的绝好时期。
上半年,首要任务是要根据重点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措施。这个规划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完善政策和机制,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形成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规划要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将要研究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但更要各有侧重。同时,要边规划、边推进,一些工作可试点先行,特别是要做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科技创新纲要、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等已经开展的工作。
着力推动中医药在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
深化医改四年多,中医药全面参与,在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推动解决了中医药发展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但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一样,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攻克的顽瘴痼疾很多,必须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加强研究,科学论证,大胆探索,着力推进。
一要着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二要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等改革中,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的政策。三要着力推动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落实鼓励和规范社会办中医的政策。四要改进中医类别医师的执业注册,允许多点执业。同时,在做好已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基础上,试点探索新项目。
着力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近年来,各级中医医院得到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量明显增长,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趋势得到遏制并扭转,但特色优势还未充分发挥,诊疗方法和手段单一且分散,管理能力和水平与医院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等问题,仍受到广泛关注,需要通过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首先,要转变中医医院发展方式,在注重合理扩大规模、避免盲目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质量,切实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培育特色专科、优势领域,拓展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
其次,要改革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注重治疗和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的结合,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服务模式。
第三,要改革和完善中医医院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制度,突出内涵质量、特色优势、临床疗效以及应急能力的要求,引导和推动中医医院持续改进。
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建设,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中医药人员,为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但当前中医药人才供给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中医药人员尤其是中医临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令人堪忧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而评价机制不健全、不合理是一个重要原因,需要下大功夫来解决,用评价机制的改革来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使评价机制改革与培养机制改革协同推进。
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中华传统文化素养的培养。二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国医大师”、“名中医”等评选,探索建立褒奖制度,营造优秀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引领中医药人才发展方向。三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员特别是中医执业医师的准入评价和定期考核机制,重点加强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评。四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工作绩效、职业素养的考评。五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制,规范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
着力加快中医药协同创新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协同创新对于中医药来说,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通过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构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倡导打破围墙、整合资源,中医药协同创新已有一定基础。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动力不足,机制不畅,政策支持不到位。
加快中医药协同创新,一要强化规划统筹,部署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服务技术创新、仪器设备研制。二要创建战略联合体,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及金融机构之间深度合作,打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尤其要利用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这个平台和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形成的机制,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区域特色产业创新集群。
三要推进制度创新,研究制定促进跨领域、跨产业、跨学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建立中医药科技人才流动机制。
着力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了战略部署,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期待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中医药在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中的格局也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这为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明确了目标,需要着力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制定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中医药海外发展,要立足于服务我国公共外交、经济外交,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要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在统筹“走出去”、“请进来”基础上,优先发展面向海外的服务。要通过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着力培育海外市场;通过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业集群,着力培育竞争优势;通过发展养生医疗旅游等多元服务,着力吸引境外消费;通过高层推动和贸易谈判,着力为中医药海外发展创造政策和法律环境;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着力引领国际传统医药发展。
着力加强中医药法制规范建设
中医药法的制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行业翘首期盼。法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但总体看,形势仍然很紧迫,任务仍然很艰巨,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立法进程。
一要把认识基本一致、实践证明成熟可行的制度规定、政策措施固定下来,对暂时存在分歧的内容,要在立法过程中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二要准确把握影响立法进程的关键问题,如有关传统中医师制度、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民族医药等,是立法中不可回避的,要深化研究,加强协调,妥善解决。
三要处理好推进立法进程与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的关系,不要因为我们行业自身对具体条款的不同意见甚至争议而影响进程。与此同时,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抓好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做好标准应用评价和实施推广。还要强化中医药监督工作,特别是针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建立完善监督机制。
着力把实践活动成果化为服务百姓措施
半年多的教育实践活动,改变了作风,推动了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经验,需要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并把这些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要着力于整改和建章立制,切实解决制度缺位和制度不适用的问题,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形成解决“四风”问题长效机制,促进作风的持续改进。
二要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中医药需求这个根本目标,把作风的转变,转化为服务百姓的行动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要着眼于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的深入展开,各地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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