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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市开展第二批全国集采相关工作 未来集采或成常态化
发布时间: 2020-03-11     来源: 医药魔方

文 | 风丘

近期,第二批全国药品集采工作陆续在全国开展,据统计目前共计13个省份着手开展相关工作,其中海南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公布了执行步骤征求意见稿。

回望2019年,医药行业受影响最大的政策之一就是带量采购了。2019年4月“4+7”试点城市进入25品种带量采购时代;2019年6月和7月,福建、河北两省分别跟进“4+7”政策;2019年9月“4+7”扩围,31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开启带量采购。

2020年1月,有了“4+7”经验之后,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顺利开标,中标规则更加合理化,32个品种顺利进入带量采购。中标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肺动脉高压等多个治疗领域,涉及75家企业,采购量基数为124亿片(袋/支)。国家医保局更是表示,各省应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全国患者于2020年4月用上中选药品。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改革或将常态化,采购品种范围或进一步扩大,将打破利益藩篱,逐步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范围。带量采购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解决了简单的价格竞争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从“4+7”试点地区情况看,群众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原研药的占比从50%左右大幅度提高到90%以上,临床用药质量大幅提升。

新冠疫情在我国目前得到平稳控制,各行各业也在抓紧时间安全有效的复工复产,各省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第二批全国药品集采落实。截至3月10日,共13个省份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第二批全国药品集采中选品种挂网、中选企业信息维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工作。有一部分省份对非中标企业设定了降价要求,虽然中标会影响一定的企业利润,但以量换价,还是可以有一定保障,毕竟从长远来看,无论中标与否降价都是大势所趋。下面我们来看看13个省份的具体情况:

【海南】4月10日正式执行,非中标企业尽快主动降价

2月14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全面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海南省2020年4月10日起,正式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和配套政策,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适时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实行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承诺采购金额的4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预付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非中选药品:非中选药品价格是中选药品价格2倍以内(含2倍)的,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非中选药品价格是中选药品价格2倍以上的,政策出台当年按原价格下调30%为支付标准,第二年在第一年的支付标准基础上继续下调原价格30%为支付标准,第三年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

【宁夏】4月执行,3月31日前完善配套措施

3月6日,宁夏医保局发布关于征求《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医药机构3月20日前登录网络平台对本机构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进行最终确认。3月31日前完善配套措施,全面组织实施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

对于非中选药品:原则上,非中选药品中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需降至全国最低挂网价与其他省区降价基本保持一致;非过评仿制药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3家过评不选用非过评品种。

【上海】中选企业3月10日前完成信息登记

3月3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通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挂网通道。各企业于2020年3月10日(周二)前,按要求规范填写并上报所有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信息(包括已在上海挂网销售的药品),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非中选药品:符合申报资格的本市未中选最高价药品根据该药品2019年本市平均采购价与本市对应中选药品的价差倍数,由大到小排序后分为三档后,对议价“红线”实行梯度调整(以本市中选价托底),分别下调30%、20%、10%,降幅计算基准为2019年本市平均采购价。

【青海】不同规格以中选产品为准做差价比调整

3月3日,青海省发文称中选品种需按照中选价格和规格包装直接挂网,3月23日前完成申报。

【云南】48品种停止交易

3月3日,云南省发布通知,需备案的中选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于3月27日前完成。32个品种对应的48个同厂同品规老中标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

【贵州】3月2日发文,要求3月8日前完成中选品种申报工作,仅未申报和需重新申报产品需要参与,已中标但与中选产品包装数量不同的产品,将以中选产品作为代表品按照差比价规则调整原中标价格,采购量不计入中选品种合同用量。

【辽宁】3月5日发文,要求3月16日前未中标品种完成梯度降价。原研、参比和过评品种按照联采办规则自主申报降价,其他仿制药低于中标价可继续挂网采购。

【河北】3月5日发文,要求3月10日前完成中选药品挂网,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江西】3月5日发文,要求3月13日前完成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填报。非中选药品需提供全国最低省级采购价,动态调整挂网价格。

【广东】3月6日发文,要求3月13日前完成中标企业信息、配送关系维护,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需先进行代理药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维护相关产品信息。

【山西】3月6日发文,要求3月16日前完成中选药品申报工作。

【黑龙江】3月8日发文,要求3月11前完成相关中标药品挂网,已挂网的生产企业也需参与挂网,原同规格中标(挂网)药品在中选结果执行后停止交易资格。

【甘肃】3月9日发文,要求3月18日前完成中标品种挂网申报。非中选药品,按国家中选价自愿申报,不执行国家中选价且未在甘肃省中标、挂网的,暂不受理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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