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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10合理用药信息 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
发布时间: 2013-12-10     来源: 中国网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合理用药主题宣传活动和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表示,为保证合理用药知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减少虚假、错误信息误导公众,结合公众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主要误区,国家为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药学、临床医学、健康教育等领域权威专家,制定了合理用药10条核心信息。
公众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共有10条,分别是:
(一)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不合理用药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二)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三)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四)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如有疑问要及时咨询药师或医生。
(五)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六)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要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七)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当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八)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防止因存放不当导致药物变质或失效;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接触,一旦误服、误用,及时携带药品及包装就医。
(九)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姚宏文指出,除了这十条核心信息外,我们还组织专家编写了核心信息释义,今天也一并发给大家。我们正在根据核心信息设计宣传材料模板,开发标准化讲座课件,组织拍摄系列科教片,编写系列科普读物,以供各地、各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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