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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家企业分别获一致性评价奖励150万元
发布时间: 2018-10-25     来源: 米内网

 

10月22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四川维奥制药蒙脱石散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向其发放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四川维奥制药成为四川省第4个获得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的企业。目前,蒙脱石散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四川维奥制药、先声药业、扬子江药业。

2018年09月04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向其发放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目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仅有四川汇宇制药一家。 

2018年05月04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向其发放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目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复星医药湖南洞庭、科伦药业。 

2018年03月20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向其发放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目前,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成都倍特、齐鲁制药、正大天晴。 

根据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7年省级补助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奖励方案》(川食药监发〔2017〕45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国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品种150万元-200万元。

除四川省外,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在2017年10月9日发布文件《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表示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来源:四川省食药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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