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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规范白酒标签 不准生产“特供”酒
发布时间: 2013-12-02     来源: 食品产业网

    鉴于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比较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

通知要求,企业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特别是整改后产品仍检出塑化剂的,必须进一步查明来源,全面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自产原酒的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外购原酒的企业,所采购原酒的塑化剂含量要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为了配合中央,还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以固态法白酒、食用酒精等勾调而成的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使用的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内容,不能仅标注为高粱、小麦等。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识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此外,还提出严禁甲醇加工白酒、严禁用香料香精勾兑白酒等要求。
并且,企业不准倒卖、出租、出借白酒生产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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