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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布9月份违法食品药品宣传广告多达856条次
发布时间: 2013-10-30     来源: 中国食品报 

    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监测到2013年9月份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含省外企业产品在省内媒体发布者)共856条次,涉及违法药品广告702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50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04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主要有:

贵州安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枫荷除痹酊”,其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舒筋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寒湿阻络引起的手足麻木,关节肿痛,腰腿疼痛”。2013年9月份该企业在咸阳教育台发布违法广告113次,广告宣称“枫荷除痹酊发明人中国医生-谷?葆被誉为‘细胞治骨’之父,用该药三天即可见效,坚持用三个周期骨细胞就修复好了”。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其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2013年9月份该企业在陕西西部电影频道发布违法广告40次,广告宣称“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增强各器官的抗病能力和自我康复能力,一个月左右身体免疫功能明显提高;治疗慢性病,一喝就见效,再重的慢性病,也就是八九十天左右,绝对是让您花小钱治大病,一点不吃亏”。该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及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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