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七)》,公开219起食品(含保健食品)类案件、160起药品类案件、11起化妆品类案件、6起医疗器械类案件。
在160起药品类案件中,有133起涉及药品经营企业,其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出示岗前培训记录、从业人员未着工作服上班、经营无包装和标识的药品、虚假宣传药品、未按规定实施GSP、销售处方药时执业师不在岗、销售药品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未按照包装说明书标示的温度储存药品、销售处方药未保存处方、销售过期药品、未按GSP规定经营、未开具销售凭证经营药品、违反GSP等。
从行政处罚的种类来看,此次被行政处罚的133家药品经营企业中,有71家被处以警告。
目前,上述行政处罚已主动履行。


作者:sha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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