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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有大动作了!已成立5家医药公司
发布时间: 2017-04-26     来源: 亿欧网

 

来自顺丰的信息显示,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目前拥有冷藏车辆227辆,仓储面积27666平方米,下设四个子公司:四川成都子公司、黑龙江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和江苏南京子公司。

还记得山东疫苗事件吗?

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事件之后,国家出台了更加严格的药品冷链运输标准,药品冷链物流发展速度有望加快。日前,顺丰冷运在医药冷链客户推介会上发布了医药冷链产品,为快递企业进军相关市场提供了借鉴。

医药冷链六大痛点,顺丰怎样应对 

我国的医药冷链物流发展,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供应链前端医药生产企业冷链水平强于后端、终端配送企业的差异外,还存在着配套政策和标准不到位、未形成规模化及专业化运营、第三方物流不成熟等众多问题。

设施、技术基础薄弱

设施、技术基础薄弱——2016年我国冷库总容量为4015万吨,但东多西少、冷冻库多冷藏库少;2016年冷藏车保有量已达到100500台,但存在非法改装、二手横行的不良现象。 

顺丰早在2014年3月便单独成立了医药物流事业部;两年后,顺丰正式成立了“冷运事业部”,分离医药冷链和生鲜冷链资源。 

据顺丰透露,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目前拥有冷藏车辆227辆,仓储面积27666平方米,下设四个子公司:四川成都子公司、黑龙江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和江苏南京子公司。

顺丰医药架构及规划

 

据了解,顺丰医药干线运输网络目前覆盖全国26个主要城市,支线配送覆盖26个主要城市周边200公里范围区域,基本覆盖了全国75%以上重点地区。顺丰自有39架全货机,也将为医药供应链提供航空运力支持。 

 

标准不统一 

目前,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冷链有明确规定,但各省市的解读不一,企业自律性差,没有完全按照法规来执行。涉及冷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政出多口,药品、器械冷链标准各自出台,互相衔接不足,从而加剧了标准的不统一。 

据了解,顺丰医药制定了医药冷链物流的运输标准操作流程,包括订单管理、收件、运输、中转和派件5个环节31个步骤65个动作。

 

信息化水平低

受技术条件限制,医药产品在各流通节点并没有实现完全联网,难以实现信息共享,无法对产品温度进行实时监控。

 

未来3年,顺丰医药供应链将通过6~7个核心物流中心,打造全国覆盖的仓储能力。

全程温控方面,顺丰提供中转场分区实时温度监控,运输环节提供车载实时温度监控,包装环节提供箱体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控,并出具数据报告。所有监控数据客户可通过网页查询、APP查询、系统对接、邮件提醒、短信通知等方式获得。

运营效率低

在医药领域,大多的冷链需求和资源都是碎片化的,加之医药产品在储存、分拣、包装、运输等物流环节缺乏标准化,使得物流效率不高,造成仓储作业效率下降、运输车辆空载率增加等间接成本的上升。

为了提供专业服务,顺丰推出了医药供应链服务平台,平台包括四大板块——枢纽物流中心、医药干线、城市配送、城市宅配服务。枢纽物流中心将采取自建+合作模式,在顺丰品牌下与分销商合资共建,其他三大板块都采取顺丰自建模式。 

专业人才短缺

医药物流人才缺口大,医药冷链物流人才缺口则更加严重。医药冷藏品要求员工既要懂物流又要懂医药。 

顺丰除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投入外,已经拥有专业执业药师和自国内外知名医药生产流通企业的专业药品质量管理团队。依据GSP要求针对涉及医药物流的操作人员,质量人员,营运人员等进行相关的质量培训和考核。此外,已经与哈药集团、赛诺菲、广药集团、华润医药等多家知名药企展开物流合作。 

此前有媒体报道,顺丰频频从医药行业挖人,可见其无论在冷链还是医药,正在全盘布局。 

社会化程度低 

医药冷链物流行业未形成统一的仓、干、支线及配送社会化协同体系。 

对于快递企业而言,医药冷链已经成为顺丰的又一大竞争优势。但现实情况是,顺丰在医药冷链的布局还不足以改变我国医药冷链行业诸多多方面的问题。医药冷链物流的种种难题,还需要有关各方继续作出努力和探索。

  

据统计,2016年我国医药物流市场容量总计600亿元。其中,温控运输服务和临床、临检运输业务代表的高端市场占据9.2%,为55亿元;25摄氏度以下温控运输和医药产品仓储代表的中端市场占据13.3%,为80亿元;常温药品和原料药材运输以及城市配送、医院配送、电商宅配代表的潜力市场占据77.5%,为465亿元。 

巨大的市场需求下却面临着标准化物流资源稀缺、流通效率低的痛点,医药流通行业的内驱力和新业态需要流通模式不断变化和革新,快递企业代表顺丰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参与到医药流通行业变革中,其大胆尝试为快递业服务医药行业提供了借鉴。

严格的药品冷链运输标准

2016年7月,修改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施行。对药品冷链运输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四十九条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第五十一条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第九十九条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二)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三)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四)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第一百零四条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冰袋、冰排等蓄冷剂,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第一百零五条在冷藏、冷冻药品运输途中,应当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车、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内的温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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