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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二次议价惊爆潜规则
发布时间: 2017-04-24     来源: 医药云端工作室

杀手锏一:没有规则的采购方案诱骗药厂主动杀跌; 

杀手锏二:四通用原则下的最高销售限价与统一医保支付价,将产、销、用各方置于阳光下交易。 

杀手锏三:“医疗机构谈判价格低于最高销售限价的,差价产生的结余由医疗机构留用”引导医院主动使用同质价低药品。 

通过以上3大杀手锏,明星光环暴涨,天下一时无两。

 

从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价入手,对竞品实施切割 

随着莆田片区、宁德片区、漳州片区、龙岩片区联合谈判行动的推进,谈判过程及谈判结果出现一些怪现象:从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价入手,对竞品实施切割及分化。

以某口服基药品种为例:

上图揭示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至此大庄家心态昭然若揭,眨眼间福建已进入全面摊牌阶段。育良书记终于急了……

如果说育良书记通过正常程序的商议和汇报为丁义珍出逃当晚赢得了时间,那么大庄家通过对各片区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价的价格认定入手,对竞品实施切割及分化。因为这些切割与分化的步骤都符合省里“必须低于最高销售限价以及医保支付价的最高指示”。 

福建各片区或不实施统一最高销售限价及统一医保支付价

兵书“三十六计”中的“偷梁換柱”“李代桃僵”“暗渡陈仓”被完美使用在了福建片区的(联合谈判)行为中,统一医保支付价的概念或被置换成最高医保支付价的概念,而这一切都源于福建省不再强调“单一货源、最低价入围”的招标原则,允许同竞价组多家生产企业入围医院用药遴选目录的和谐工作方案。 

但近期在莆田片区、宁德片区、漳州片区、龙岩片区“联合谈判”过程中爆出的一些最高销售限价及非统一的医保支付价的价格认定信息,与统一最高销售限价和统一医保支付价的初衷完全颠倒,有可能抹杀福建整个改革成果,医保部门有间接通过医保支付价的认定变相补助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造成减收的疑虑。 

福建片区价格认定分析与药企应对方式建议

已公布的莆田片区的第一批议价结果出现了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厂家其最高销售限价、医保支付价不同的现象,认定原则为省标挂网价*1.15=最高销售限价=医保支付价(基药)。 

正在议价中的宁德片区、漳州片区、龙岩片区联合谈判过程中,同竞价组不同厂家的最高销售限价认定价格不同,与其相对应的医保支付价也不同。

可以预见:最重磅的福州、厦门片区,南平片区也将会一样,谈判后差价产生的结余不足将被医院弃用,同品规下,医院将转用最高销售限价或医保支付价相对较高的厂家。

可以预见:部分品种通过非正常手段提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价的现象将不可避免,而医保办有最终的解释权,我的建议是:认清“低价有风险,降价须谨慎”的事实,守住你的价格底线,切记!

厦门片区宁德片区充当达康书记,坚守最后的信仰

据说达康书记嫉恶如仇,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文章写到这里,厦门片区发布议价公告,辛喜与与宁德一样,“单一货源”的承诺写在方案里,宁德片区不再“势单力薄”注意厦门片区不承诺最低价入围,而是由医院代表投票选出拟用品规的厂家,依次选出2家备选 

笔者在福建各地调查期间,被反映各片区普遍担心由于省标入围家数众多,如果医院遴选的厂家不统一,用量分散,不仅配送商不好备货,被遴选的厂家也会因为量太小而做不到及时跟踪服务影响医院用药;

另一方面,医院好不容易等来了翻牌子的机会,岂会随便放弃不用!还是那句老话: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我个人认为:“单一货源”应当成为福建的信仰,全省统一医保支付价应当成为基本原则,始终围绕目标做好各项服务,这样一来我们的詹积富主任也就不用埋坑让我们去踩了!祝大家投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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