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药企相继被曝行贿、福建漳州73家医院涉及药品回扣、陕西富平医生涉嫌卖婴……近期医疗案件频发,引发人们对医药行业的思考。患者最关心的问题甚至不再是大夫的医术高不高明,而是医生靠不靠谱。中国医师协会宣布,受国家卫计委委托,正式启动对全国200万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不过关”医师名单将对社会公示。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
受访专家认为,药品贿赂案与贩婴案都涉及医德医风,严重影响医生形象,但要从根本上治理药品贿赂则更要完善医疗体制。
药品贿赂
知名医院下水
医药业的“集体舞”?
葛兰素史克(中国)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少数医药行业组织、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福建漳州药品回扣案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无一幸免”;赛诺菲被曝通过研究经费、现金报销、礼品赠送等方式,向70多家医院的500余名医生行贿,最为知名的大型三甲医院均赫然在列。
“这些形式都是药品回扣的‘异形词’。”一位一线医生直言,这些几乎是惯性运作的常用模式,是行业的“集体舞”。
山东一位市级医院医生透露,一个有处方权的内科医生一个月药品回扣能拿1万多元。而这些只占药品回扣的小头,60%至80%的回扣用于公关分管院领导、药剂科主任、器械科主任、药房等。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虽然最近被曝的是外企,国内药企的情况并不亚于此。
他指出,国内药企原创药少,难以凭产品特性来竞争,只能在营销等方面竞争。从这一点说,国内药企行贿可能更严重。跨国药企之所以可被举报、查证,恰是因为管理严格、证据充分,国内一些药企想查都找不到证据,更乱。
“现象普遍存在不一定就是合理的,但说明它有存在的条件。这些条件不改变,现象就难根除。”同济大学教授王永光说。
体制“内伤”
评价体系扭曲
医生的技术不值钱?
近几年来,卫生领域也一直矢志不渝地打击、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规范医疗行为。但为什么“剪不断”医药行贿受贿的这条利益链?庄一强直言:“我们需要检讨相关体制。”
1、体制没有保障医生的正当利益。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当前药品和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一大半,“以药养医”机制抹杀了医生的知识价值,导致人们愿意给药品器械买单,却不愿为知识与技术买单。从收受红包到药品回扣,从大处方到大检查,都与这种扭曲的价值评价体系密切相关。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孙启峰从业19年,每月从挂号费中提成仅十几元。“这对医生来说,知识太不受尊重。”
2、不科学、不透明的药品定价机制给药品回扣留下了空间。目前药品定价主要由药厂说了算,缺少科学扎实的成本核算和调查。厂家往往虚高定价,一方面预留出各环节的回扣空间,另一方面在“以药养医”体制下高价药医生更愿开,提成高。
药品回扣导致药价虚高,损害了患者利益,药品回扣费用一般占到药价的二三成;同时使医生形象受损,使得少数人丧失职业道德,以回扣数量来决定患者用什么药。
“黑名单”制
医师若有“案底”会影响执业生涯
受国家卫计委委托,目前中国医师协会已开始着手规范和推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属地注册的执业医师进行两年一度的考核,并将结果公之于众。一旦制度建立,200余万执业医师的信息将全部“留底备案”。有医德医风问题的医师即使前往其他地区执业,各地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只要登录相关信息网站,就能一目了然看到该医生的“历史问题”,对医生形象和终身执业生涯都会产生影响。中国医师协会8月9日发表的文章称,将会建议所有的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这样的医生。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说:也有人提出,这样是不是涉及隐私、国家行政机关授权的问题。我们初步认为不违反法律的本意,医师的考核里有一种制度就是“不名誉制度”。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观察员张春蔚对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提出,应该加入患者和民众的评判。
邓利强说,在初步制定的医德医风考核中正在就患者的评价体系作出设计。“怎么包涵患者的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步步完善。医德医风里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红包’、‘回扣’,包括此项是毫无疑问的。”
彻底治理
刀切在根上
才能彻底消除病灶
“建立医师‘黑名单’制度,对于个案有可操作性,但对医药贿赂这种普遍现象则会陷入尴尬。”一位资深业内人士直言,“刀没动在根上,病就难除。切掉了这个疮,会在另一个地方长出瘤。”
一位跨国药企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一般的处罚只是延长了药品贿赂的利益链。如果环境不变、条件不变,销售方式也难变。
受访业内人士建议,要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医药贿赂事件,就要改革医疗领域的收入分配体系、加大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以及增强医疗领域的透明度。
首先要取消以药养医,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让他们拿到与付出成正比的体面收入。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尹爱田说,医生理应获得与其付出相匹配的较高收入,得到全社会的尊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暗中拿“回扣”。
其次,应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医生违法成本。如香港,医生一旦违法可吊销行医执照且难再入这一行业。因此有关专家也建议国内增加“终身禁医”规定。
第三,要规范医药企业和市场,促进药品研发、销售、流通等环节的公开透明;加大对药企的管控力度,科学制定药品价格。
“药企资助药品的临床研究,是正当甚至是必须的,药企必须投入研发。”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指出,关键是要建立明确的制度,将暗贴变为明补,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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