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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腐败三大新趋势:从个人受贿到集体受贿
发布时间: 2013-07-29     来源: 法制网

  一个心脏固定器市价2万元,医生回扣就有3800元;全科大夫公然集体分享回扣;医疗器械进入医院前,采购部门二次议价,随意而为——这是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涉及该市三家重点医院腐败窝案时曝出的内幕。
  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在医疗器械采购领域连续查办了9件14人腐败系列案,涉及市内3家重点医院,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据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卫东介绍,这一系列案件揭示了医疗腐败已从采购领域向业务科室蔓延的新趋势、从药品转向医疗器械的新动向、从个人受贿“升级”为科室集体受贿的新特点。
  代理商“盯住”专科主任
  随着国家医改力度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建立,传统药品的利润率最高不能超过15%,但是,医疗器械采购却并没有相关管理细则,导致医疗器械成为医药公司新的寻租增长点。
  年届五旬的张明光从医二十余载,是徐州市有名的心外科专家,2007年被任命为徐州市某医院心脏外科主任,他不仅负责全科的行政管理、技术指导,更重要的是能提采购意见——即给本单位采购部门下达引进何种医疗耗材的指令。
  按理说,购买医疗耗材是采购部门的事情,但由于医用耗材专业性较强等原因,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大多数会听取科室主任的意见,而“科室主任的意见”就代表着采购订单,决定着医药公司的财路,这也是医疗器械代理商“盯住”科室负责人的主要原因。徐州某医药公司创办人王强就是紧盯张明光的一个。
  2007年年初,王强几次送钱都被张明光婉拒。可此后,王强提出使用一个心脏固定器可以给3000元回扣,这让张明光动了心——他甚至认为这就是“劳动创造财富”。
  羊毛出在羊身上。据了解,患者在该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需支付心脏固定器2万元左右,回扣一般在3000元至4000元不等,仅此一项就占患者支付费用的15%至20%。从此,张明光及其所在科室的大夫给患者做手术时,均开始采用王强提供的心脏固定器。
  2008年开始,徐州市医保处禁止使用进口的一次性耗材。王强当即改换门庭,重新代理了某合资品牌的心脏固定器,并将回扣提升至3800元,张明光爽快答应。
  一个合资心脏固定器回扣3800元、一个心脏瓣膜回扣4000元,王强代理的心脏外科医疗器械在这家医院畅通无阻。自2007年年初至2011年3月案发,张明光共使用王强代理的心脏固定器32个,心脏瓣膜20个,前后10余次从王强处拿到回扣17万余元。
  2011年9月,张明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赃款全部收缴。同年11月,行贿人王强被认定犯行贿罪,鉴于其在被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按法律规定被免于刑事处罚,而其所在的医药公司被判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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