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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 安全卫士”评选活动启动啦!
发布时间: 2016-08-10     来源: 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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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

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了!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两学一做”宣教活动成果,发现和树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战线先进典型,展现四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卫士”的良好形象,加深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理解,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决定共同开展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2月

 

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具体工作。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群众参与、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基层推荐、媒体宣传和公众投票等形式,推出一批扎根一线、爱岗敬业、感动群众、感动社会,体现时代特征的“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使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获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社会推荐等方式展开。评选范围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监管、检验检测、稽查办案等一线的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推荐候选人,每个市(州)可推荐1-2名候选人,省局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经审核初步评选出40名候选人进行推广宣传、公众投票,最终评出10名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 

 

时间安排

(一)推荐上报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政审合格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审查初选阶段。9月30日前,由主办方组成评委会,对推荐上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40名候选人。

(三)宣传评选阶段。10月,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专题页面,在省、市(州)各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40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播、网络公示以及公众投票。

(四)终审确定阶段。11月,根据公众投票及评委会评审结果,最终评定出10名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人选,并经候选人所在市(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呈报组委会审批。

(五)表彰宣传阶段。12月,举行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颁奖仪式。 

 

评选标准

(一)政治思想坚定。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业务能力精湛。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熟练掌握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或技术标准、检验方法,在本单位业务能力精湛,群众威信高,能起到带头人作用。

(三)工作业绩突出。能坚持原则,严格监管,热情服务,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或技术支撑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四)模范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无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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