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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工艺核查来临,九点疑问!
发布时间: 2016-08-03     来源: 蒲公英

 


近日,网上小道消息传来一份“工艺核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工艺监管的通知》而且还夹着一些PPT,这个从上个月末开始流传的好像越来越真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估计对于不少企业来说这算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

说起工艺核查,对于我们制药人来说并不陌生,不是因为飞检,而是早在2007年08月10日就已经开始的——《于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504号)》;第二次是2009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771号)》。这两次核查经历过的都清楚,为了解决企业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批准工艺不一致的问题,只不过限定了范围是注射剂和基本药物。两次核查应该多多少少有效果,至少警醒了企业要注意生产工艺与注册工艺一致性问题,至于经历过两次核查的品种是否真的做到了生产工艺与注册工艺一致,不知道国家局是否有摸底过……反正我是醉了……

这份流传的通知第二条是要求药品的实际生产工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是否一致,通知对核准的工艺解释是包括批准药品生产申请时核准的生产工艺及批准相关补充申请时核准的生产工艺。那么小编梦中醉话有几个疑问:

第一个问题再注册申报的工艺不算核准工艺范围内吗,那么再注册批件是不是意味着没有意义了?是不是意味着此前部分企业利用再注册机会把实际生产工艺转正了(没有走补充申请,只是利用再注册直接提交了实际生产工艺)也得跑步回去重新报补充申请吗。

第二个问题核准的生产工艺如果由企业提供。

一是有多少企业提供得了批准药品生产申请时核准的生产工艺,记得好像不少产品都是80年代或者更早以前审批的,很多企业当时是国企转制过来,而且经过好几手的买卖了,还能找的出来当时的申报工艺资料吗,如果找不出来,那么此前两次工艺核查企业是怎么提供,此外2002年到2006年那一段注册报批乱象时期,申报资料乱象纷呈,倒卖资料,那时的工艺到底有多少能用于实际生产,不知道国家局是否摸底过。

二是就算企业提供了,审评专家和核查人员如何证明企业提供的就是原始申报工艺,不要告诉我动态核查就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记得好像国家局下发批件没有核准工艺附件,只有说明书、质量标准等附件,国家局就不怕企业提供的是修改后工艺吗。

小编一直在想2002年到2006年那段时间的工艺不少都是有问题的,在注射剂和基本药物处方工艺核查中到底多少企业通过当时的补充申请将注册工艺的问题解决;此外从开国到现在生产设备都换了好几茬,有些企业都换了好几茬老板和人员了,生产工艺能与注册工艺一致吗,阿弥陀佛,这是醉话。

三是企业当年注册时提供给了省局和国家局的申报资料,不知道省局和国家局是否还保存着,如果都没了,或者部分没了,那国家局和省局拿什么核查企业工艺,就凭企业的自查报告吗,如果是这样,好像回到了当年注射剂和基本药物处方工艺核查了。当年那两次核查不知道国家局灭了多少批文,还是说只有不到10%(瞎猜,别当真);假如省局和国家局都没了当初的申报资料,那么谁能保证申报工艺真实性呀,这或许对于企业是一件好事,因为没人证明,那就自证吧,写个真实性保证。

第三个问题记得飞行检查中生产工艺与注册工艺不一致的大部分是中成药,那么此次工艺核查是不是要让中药企业血流成河……这么说吧,现在的气候和10年前不一样吧,中药的原料是中药材,不同产地的中药材差别蛮大的,就算同一个地方不同年份也有差别吧,此外10年前的设备已经淘汰了,新的设备,提取的收膏率也不一样,这么一来中药的工艺不一致好像比化药更严重呀……别告诉我你还能拿着10年前的工艺用着自动化设备来生产,这个现实问题谁能解决呀……

第四个问题,也是小编入行以来一直纳闷的:我们的药典每五年都在升级,有些变化还蛮大,比如诺氟沙星胶囊溶出度溶出介质从2005版的盐酸溶液变更2010版的醋酸缓冲液,还有一些品种可能有关物质检测方法提高,不知道那个时候有多少企业进行工艺变更并提交了补充申请,毕竟检测方法中关键部分改变对工艺要求就高了,查询了国家局,诺氟沙星胶囊有687个注册批件,可是如果全部企业还是按照旧工艺生产还能都合格吗,那么没提交补充申请的企业如果还能符合升级后药典标准是不是有部分工艺存在那个呀?

第五个问题假如某个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查发现了现在生产工艺和核准生产工艺不一致,比如某片剂品种早期是用槽型混合机制软材,颗粒机制粒,后来改成了高效湿法制粒机,忘了进行补充申请,那么按照通知要求要进行变更研究,可是呢槽型混合机早已经报废了,没那么该企业是不是还得买一个槽型混合机来完成变更前后工艺研究呀然后报补充申请呀,还有比如原料药供应商变更,如果早期没进行补充申请备案,现在要重新研究吗,然后天杀的原来供应商已经不生产了,甚至搞不好已经申请撤销批文了,这个找谁来进行变更前后研究呀……还有不少包衣产品难道包衣设备更新换代了,包衣工艺还能和以前一样的吗,不一样,如果没有补充申请,是不是也得返回去研究呀,这个问题好像管得太宽了,但愿是这是醉话…………

第六个问题CDE和省局注册处准备好了接收企业这次工艺核查补充申请没,不会又来一次大塞车,要知道企业不喜欢报补充申请,有一小部分原因就是不知道得多长时间才能拿到补充申请批件。

第七个问题部分企业生产工艺与注册工艺不一致是由于出现过部分报批工艺资料被倒卖了,为了生存不得已报了假工艺上去,那么此次工艺核查如何保证企业工艺不至于泄漏……

第八个问题小编记得去年722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只核查了1622个品种呀,那么为什么本次工艺核查是全部品种,难道临床核查试验数据以前就没问题,临床核查1622个品种固然让不少药企损失了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但是对现有市场影响并不是太大,只是影响了未来一段时间而已。此次工艺核查如果成真了,是不是得影响到163823个注册批文呀,这个影响是不是会直接把企业逼到墙角呀,会不会狗急跳墙呀。

第九个问题就是此外本次工艺核查国家局会开个“方便之门”吗,比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还是坦白从宽,牢底坐穿,亦或是饿死胆小,撑死胆大,吓死没胆,憋死不懂规矩的,或是核查从某年开始到某年的产品,其他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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