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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18省份落地药价谈判结果(附医保衔接细节)
发布时间: 2016-07-04     来源: 医药脸谱网

到目前为止,一共有18个省、自治区对降价产品有了采购和报销方面的相应措施,其余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落地文件,还未出台。  

6月30日,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各地落地药价谈判的最后一天。

E药经理人通过梳理所有31个省、市、自治区卫计委的官方网站,最终统计的数据显示:在5月20日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之后,至7月1日之前的40天里,共有12个省、自治区在各省卫计委的官网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相应文件。

在这个12省落地名单中,引人关注的是,京、沪、津、渝四个直辖市均未出台相应落地文件;据相关人士透露:7月中旬之前还有一批省份将出台落地方案,而之所以逾期未能及时通报,也侧面反应了各地对于国家药价谈判所涉的关键问题如何具体解决尚存疑难。

另外,在国家药价谈判之前,事实上这三个所涉的降价药品,作为市场成熟的产品,曾经进入过各地的各种保险目录之中。例如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在5月20日之前,已经通过分别谈判的方式,进入到了8个省、自治区的城镇职工、居民保险,新农合或者大病保险。这8个省、自治区包括浙江、湖南、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其中湖南与内蒙古在5月20日之后,也发布了相应的落实文件。

也就是说,截至6月30日为止,一共有18个省、自治区对国家药价谈判中的三个药品落地各省、自治区有了相应的采购和报销方面的措施,其余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落地文件,还未出台。

几乎所有省份的出台相应文件,都将之与医保衔接作为各地重要的落地措施,进行了重点表述。除去开始药价谈判之前,吉非替尼和埃克替尼进入到几个省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与新农合报销目录外,药价谈判之后绝大部分省份都是在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合规报销范围内进行。

惟一有所不同的是陕西省。6月28日,陕西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写到:“按照国家要求并统筹兼顾我省的医保筹资水平,暂将公布的三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各统筹地区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陕西省是“两保合一”政策进程中,目前唯一一个由卫计委主导的省份。

表1:5月20日~6月30日国家药价谈判在各地医保衔接情况 



表2:国家药价谈判前三个降价产品的医保衔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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