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06月29日 发布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国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正常供应,现就给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公告如下: 2018年1月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依法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
关于召开第七届九次理事会暨会长办公会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四川省医..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举办2026
当前,制药行业正处于合规升级与绿..关于举办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拟新任质量
各相关企业: 新修订的《中华人..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
2026年4月8日上午,省医药保化品质..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
2026年4月8日上午,省医药保化品质..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党支部召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