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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企业扶持政策发布 地方药企重点支持
发布时间: 2013-05-31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昨日,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未来将通过财税、金融和进出口等相关扶持政策,计划经过3年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表示,为落实此前十四部委发布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将再度推出重磅扶持政策,支持一批发展潜力较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并作为骨干企业的建设基础。其中,将主要支持近3年来持续稳定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且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已形成规模效益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使之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王笑频介绍,本次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共分为医疗保舰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产业、文化和其他等六大类,包括中医药相关的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企业和项目均可申报。未来将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金融、财税、投资、进出口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了解,目前各地已组织开展试点申报,未来将围绕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实施一系列工作,各地相关中医药企业将获得更多扶持措施。
  其中,甘肃已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省内一批龙头中医药制药企业如独一味、佛慈制药等,都将鼓励申报此次骨干企业试点。”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崔庆荣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未来将鼓励上述企业通过重组、合资、联营、兼并等方式淘汰规模孝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逐渐组建企业联盟并形成集群规模发展。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罗增刚也对上证报记者透露,近期已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遴选了第一批共8家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公布。其中,北京同仁堂成功入围。未来将在人才培养、多点执业、科研立项多方面给予试点单位政策倾斜与支持。
  罗增刚还表示,针对此次发布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扶持政策,未来将甄选十家左右相关企业作为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此外,还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促进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具体的行动计划,近日将签发。未来将出台新的措施特别是财税支持等,进一步推动北京市中医药产业发展。
  此外,上证报记者获悉,上海近日已下发《上海市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纲要》,并确定成立全国首个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服务平台,未来将在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通过设立专项项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本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
  中医药立法工作也是近期市场关注的重点。对此,中医药管理局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医药法》列入2013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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