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综合
综合
卫生计生委规范连续肾脏替代治疗技术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5-23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 

  近年来,连续肾脏替代治疗技术(以下简称CRRT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在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和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生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这项技术在医疗机构内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在重症医学科、肾内科等相关专业,应用更为广泛。
  鉴于CRRT技术对于设备、设施条件和技术应用能力要求较高,且价格较为昂贵,为进一步规范该技术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使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连续肾脏替代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CRRT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开展CRRT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配备相应的医师、护士和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条件符合开展CRRT技术相关要求;二是要求医疗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技术适应证;三是要求医疗机构建立CRRT技术器材药品登记制度,保证器材药品来源可追溯。不得违反《药品管理法》或违规使用与CRRT技术无关的诊疗器材和药品。要求开展CRRT技术使用的设备、耗材及血液滤过置换液,应当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四是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对本辖区开展CRRT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技术生存率、病人生存率及生存质量、相关感染发生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等,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