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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码再发酵:百强连锁药店发布联合声明反对
发布时间: 2016-02-03     来源: 医谷

自1月26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养天和)就药品电子监管码起诉CFDA以来,事件持续发酵,1月29日《老百姓大药房、一心堂、益丰大药房三大上市连锁药店发布联合声明》反对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政策,2月1日,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强连锁)、浙江天天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强连锁)、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强连锁)在其各自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声明。


纵观其声明内容,与之前三大上市连锁药店发布的内容基本一致,区别仅在于发布主体进行了变更,简而言之,表示的观点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反对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一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

反对现有的电子监管码和阿里健康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运维,积极支持药品监管电子化、互联化;

如果真要做到极致防伪,仅仅在包装盒上增加一个条形码也是远远不够的;

截止到目前,CFDA并未对养天和事件及药店发布联合声明做出回应。

事件回顾

1月26日,养天和以原告的身份,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其法定代表人李能发言表示,CFDA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并让阿里健康掌握了和运用如养天和这样的药品经营企业等竞争对手的详细销售数据,这对于其他企业是很不公平的。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向电子监管网通告养天和起诉CFDA的原委并公开了起诉状。并质疑CFDA选定中信21世纪作为电子监管码运营商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1月26日晚间,CFDA官网发布了《关于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购销非法回收药品的通告(2016年第13号)》,暗示和透漏出药品监管码对于打击假药的重要性。

1月27日,澎湃新闻网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该局当日召开的一个会议上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收回此前交由阿里健康运营的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1月28日晚上9点半,阿里健康发布公告紧急澄清公司并非所涉及诉讼的当事人,且并未从食药监总局收到停止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网的任何通知。同时阿里健康表示,公司是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受托技术营运商,并非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一直归食药监总局所有,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1月29日,三大连锁药店上市公司老百姓、一心堂、益丰联合发表上述声明。

2月1日,行业内部分百强连锁药店企业也相继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电子监管码的声明。

不知是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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