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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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可吸收止血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可吸收止血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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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七届九次理事会暨会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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