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社会公示,确定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首钢总公司等609家企业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限自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
在《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中,医药行业共有9家企业入选;在《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中,医药行业共有68家企业入选。具体名单如下: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9家入围医药企业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68家入围医药企业
关于召开第七届六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四川省医..“两新联万家,党建助振兴”甘孜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新工委、省市..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
2025年4月22日,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关于收取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习八项规定 增强警示教育
近日,四川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持续合规 提质创新》 2025年度四川省
2025年3月24至3月27日,四川省医药..关于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