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社会公示,确定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首钢总公司等609家企业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限自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
在《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中,医药行业共有9家企业入选;在《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中,医药行业共有68家企业入选。具体名单如下: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9家入围医药企业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68家入围医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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