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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科学高效
发布时间: 2013-03-19     来源: sfda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做好医疗器械行政审批项目的准入、后续监管和工作衔接,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做到审批与监管并重,确保管理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公众用械合法权益。

  一是公开标准验收标准,公告工作程序。在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站发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办条件及时限要求,确保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对外公开检查验收标准和开办程序,方便企业远程下载申请表格,体现政府的服务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许可验收工作流程。明确检查人员职责,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许可时限内完成核查验收和审批打证工作。对机关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和业务学习,确保下放管理层级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准入标准和要求不降低,监管力度不放松。

  三是抓住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审批行为。结合当地经济实际和管理现状,根据不同的类别和风险程度,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科学合理地完善准入标准,简化审批程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许可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医疗器械监管责任体系要求,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宣传学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相对人综合素质。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开展对无菌和植(介)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专项检查。倡导企业守法经营,保障广大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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