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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规范六一实施 没有执业药师药店或被淘汰
发布时间: 2013-03-18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生意社3月18日讯 
  6月1日,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将正式实施。新《规范》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配备执业药师,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然而现在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缺少执业药师。届时如果还没有配备执业药师,济宁部分药品零售、批发企业面临出局。
  “药店内如果没有执业药师,百姓用药会存在安全隐患。”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张士宴介绍,新版的GSP实施后,济宁药品流通行业或许面临洗牌,一些没有配备执业药师、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将面临被淘汰。
  新《规范》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新规的实施,对医药市场相对活跃的济宁无疑会产生不小的影响。连锁经营药店要具备2名执业药师,而开办单体药店,法人或负责人要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这样一些技术、管理跟不上的零售药店将被淘汰,对于大型的连锁经营药店来说,将会有更多机遇增设门店。”张士宴说。
  记者从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济宁的零售药店约有1900家,其中连锁经营企业24家,门店约450家,单体药店约1450家。药品批发企业约有49家。“目前连锁药店主要集中在城区,管理比较规范,在县区分别较多的单体药店,未来发展也将向连锁企业集中。预计将有三成药品零售、批发企业被淘汰。”
  “新规的实施,是对整个药品零售行业进行结构性的调整,如果说以前的竞争是资金的竞争,那么今后将是专业人才的竞争。对于那些没有质量控制概念的单体药店,注定要被淘汰。未来将更多是专业人员自己开办药店,更有利于药品的质量安全。”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吴琼说,从短期看,新规的实施将导致单体药店和批发企业数量的下降,但长远来说,零售药店的数量还是要增加的。对批发企业而言,最大的投入在信息化系统和仓库条件的硬件投入,而对于零售药店而言,最大的影响将是执业药师的制约,未来要加大管理和人才的投入。
  延伸阅读>> 执业药师人才很稀缺
  记者从济宁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去年,参加中药和药学执业药师报考的有近700人,而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只有70人,每年的考试通过率也在15%左右,具有执业药师资质的人才相对稀缺。
  执业药师证考试难、通过难,也是导致执业药师缺乏的重要原因。“执业药师一共要考四门,都要在2年内通过才能合格。医院对执业药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医院10多位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也多是很早以前考的,执业药师的通过率很低。”一家公立医院药学部专家告诉记者,一些学历高的人员多选择到医院和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工作,很少有愿意留在药店的,因此也有个别批发零售药店借证应付检查。
  在网上,也有不少出租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信息。“现在的确存在个别‘人证分离’的现象,今年3月至5月,济宁市将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兼职,特别是有从事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工作经历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丧失职业能力或不能保证营业时间在岗履职却仍然在企业挂证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业药师清理排查,解决好执业药师在岗履职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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