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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换个马甲就提价”暴露的真问题
发布时间: 2015-06-05     来源: 和讯网

    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提起药价,很多市民不由得摇头,不是觉得药价太贵,就是感觉药价乱得没谱。最让人不明白的是,明明距离只有几十米甚至门对门,两家药店同一药品的药价就能差很多。(《华商报》6月2日)

    既然已经取消了政府定价,药价当然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同一种药在不同药店卖出不同的价格,甚至未尝不是市场信号的体现。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其初衷当然是让药价更多的反应市场供求,并通过市场信号来调节和刺激药品的生产和供给。然而,当门对门的两家药店,一盒药却相差100多元;而同一种药,不同包装、不同剂型在价格上相去甚远;甚至同一种药品只是换一个新包装,药价便立马“标新立异”……如此“百花齐放”,与其说是市场规律生了效,毋宁说暴露出药品价格的乱象。

    某种程度上,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当然需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过,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把药价交还市场,却要以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为前提。这也是为何即便是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对于药品仍然有着特殊的监管。例如,药价由市场来决定,其实并非让药企和药店直接面对公众,而是通过医保或集中采购的方式形成买家的合力,换言之,只要是公众通过医保药店购药,无论是在哪家药店,都应当是医保价格。即便对非医保药店,药价可以更加灵活,也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定价,更不意味着换个包装便可提价。在英国,药企一旦推出通用药品的新包装,必须重新申请,并与医保部门这一最大客户进行定价,想换个“马甲”涨价,显然没那么容易。而在韩国,虽然药店经营者可以自行定价,但没有最高限价并不意味着没有政府指导价,韩国药店常被要求张贴政府指导价,政府也会每季度跟踪调查药品销售价格,在网站及药店发布,以控制无序定价,引导良性竞争。

    基于此,同药不同店,药价或许不必强求一致,但取消了政府定价,药价的市场形成机制以及相应的监管体系,却不应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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