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昨日公布了2014年第四季度的药品质量公告。公告显示,省内销售的25个批次药品在四季度的抽检中质量不合格,其中不乏感冒清热颗粒、氯化钾注射液等常用药品。省食药监局已要求各地及时对此次公布的不合格药品予以依法查处。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25个批次不合格药品分别在省内南平、莆田、龙岩、漳州、福州等多个地市的医院或药店销售,不合格的项目涉及“性状”(药品的颜色形态)、“溶散时限”(即药品的溶散时间限制)、“可见异物”、“装量差异”等。
关于相关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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