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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丨药监局:对生产出口药品的企业有新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8-09     来源: 健识局

8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10日。

 

本次《规定》明确,药品生产企业承担出口药品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符合中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口药品应当严格按照药品GMP、进口国(地区)注册批准的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此外,同一生产车间或者生产线生产不同品种、不同标准出口药品的,应当加强生产管理,开展共线风险评估,采取物理隔离、分时段生产等手段避免产生混淆、差错、污染或者交叉污染,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次《规定》共分为总则 、基本要求、按出口证明类文件管理的情形、不按出口证明类文件管理的情形、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四十二条。

 

中国创新药出口欧美市场的案例逐渐增多,生产质量安全多由境外监管机构负责把关,此前国内对出口药品没有专门生产规定。根据FDA官网统计,最近三个月已向中国药企发出11封警告信,今年上半年数据量远超往年。


尽管中国制药企业在成本效益和快速生产能力上具备显著优势,但FDA的差异化监管策略让中国药企面临更大挑战。出口药品生产规定的出台是中国药品监管接轨全球化的重要一步有助于加快创新药企加快登陆欧美市场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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